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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482U/2021-09990
    • 发布单位: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 内容分类:重要政策
    • 成文日期:2021-05-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2021年度荣成市“靓居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21年05月26日 09:59 来源: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靓居工程”实施工作,将脱贫户(含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户,下同)更多的住房改造需求纳入实施范围,更高水平地改善居住环境,提升脱贫人口获得感,根据2021年度有关扶贫政策落实工作的安排,围绕提升脱贫户居住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着应改尽改的原则,到2021年底,对所有新发现住房条件较差且达不到危房改造标准的脱贫户现居住房屋进行修缮,清洁靓化屋内外居住环境。结合脱贫人口动态调整结果,实行“靓居工程”动态管理,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各镇街要全面筛查脱贫户居住条件,对常住房屋门窗破损严重、屋顶漏雨、墙体裂缝、内墙皮脱落明显、污垢存积严重等现象,且无力自筹资金完成修缮改造的脱贫户,统一帮助修缮改造。原则上,往年进行过“靓居工程”修缮改造的,不再对房屋相同项目进行施工,有特殊情况的需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市扶贫办备案,才能施工。

(二)补助标准。市级安排“靓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按照每户平均不超过1500元的改造标准进行补助,先施工后补助,具体到户的补助标准和方式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和户内施工量灵活统筹掌握。每个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只实施1处自有的常住房屋,对于整体破损程度较重、内墙皮大面积脱落的,原则上进行整体(不含厢房)修缮粉刷;对特殊情况确不需要全部整修的,可根据贫困户意愿,选择生活常用房间施工;具备条件的,可对顶棚、灶台一并进行整修改造。对整体较好,局部存在门窗破损严重、屋顶漏雨、墙体裂缝的,可进行局部整修、更换。

三、工作流程

(一)镇街摸底。各镇街组织人员,于5月底前完成对脱贫户房屋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根据补助对象标准要求和脱贫户意愿初步确定“靓居工程”实施名单,填写《荣成市2021年度“靓居工程”补助对象摸底表》(附件1),经村内公示后,报市扶贫办备案。

(二)做好预算。各镇街以2021年度“靓居工程”实施对象名单为依据,完成实际所需改造工程量的核实工作,并做好资金预算相关工作。

(三)组织施工。为确保施工质量,由市扶贫办根据上级要求遴选施工企业,统一组织进行施工。各镇街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施工前,要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并做好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原则上8月底前要完成施工任务。

(四)镇街审核。9月15日前,各镇街要组织完成对“靓居工程”工程量的统计汇总工作,形成工程决算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荣成市2021年度“靓居工程”补助对象统计表》(附件2),报市扶贫办备案。

(五)市级评审。自9月下旬起,市扶贫办将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靓居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评审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对各镇街进行资金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督导。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靓居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工作安排,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原则上,已经实施过危房改造的,不再实施“靓居工程”。严格控制超标准、过度改造装修。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每个环节全面把控,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对重视不够、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确保“靓居工程”规范、实效。

(二)规范档案建设。施工过程中,注重关键环节的档案留存,建立包含施工协议、工程预算、补助对象摸底表、补助对象统计表、每户施工前后对比照片(每户不少于2张)、工程决算报告等内容的工作档案,存入户档案。对符合标准但自愿放弃的脱贫户,要存留有本人签字的证明材料,确保档案真实完整,经得起查验。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征信体系建设、“金晖助老”志愿活动等,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开展扶贫公益岗位,帮助有需要的脱贫户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和庭院清洁整齐,确保“老破旧、脏乱差”问题不反弹、不反复,逐步建立起脱贫户居住条件改善的长效机制。要统筹协调多方资源,发动社会各界捐助家具、床单、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进一步改善脱贫人口生活条件,提高脱贫质量。


附件:1、2荣成市2021年度“靓居工程”补助对象摸底表、荣成市2021年度“靓居工程”补助对象统计表.xls


荣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