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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 立规矩更要守规矩

时间:2021年05月02日 08:05 来源:荣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市公安局民警向市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页。


“咱小区现在道路干净,宠物粪便都没有了,遛狗的居民自带铲屎的纸巾、垃圾袋,每隔一段路还有一个宠物便便箱,太规范了。”日前,崖头街道十里河小区居民李明春这样向记者介绍着现在的小区环境。自文明养犬多项规定出台以来,我市多个小区的养犬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而在以前,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大小便、犬吠扰民、宠物伤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所引发的纠纷,曾一度成为很多小区居民的一个心病。

“从前出来散步根本不敢随便走,都得走有路灯的地方,一不小心就会踩到粪便,迎面撞见遛狗的也得绕着走,散个步都不安心。”一位市民说道。针对长期困扰市民的不文明养犬问题,市公安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层逐级逐地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对不文明行为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文明养犬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一早一晚是居民出门锻炼和散步的高峰时段,恰好也是遛狗的高频时间段。市公安局干警每天6时至8时、18时至20时两个时间段弹性上岗,加大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养犬市民给予教育引导,对屡劝不改的依法依规处罚。

据了解,农村地区是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重灾区”,养狗看家、防盗是村民多年的生活习惯,对于犬只的散养更是习以为常。“我在自己村里养狗,这么大的地方随便跑,也没伤到谁,拴绳干啥?”在走访宣传的过程中,公安民警多次遇到这样的质疑,刚开始村民的抵触情绪让文明养犬观念在农村推行遭遇阻碍。“文明养犬在农村宣传推行难度比较大,一开始对于村民来说这不是容易接受的事情,我们就天天来天天说,讲政策举实例,让文明观念入脑入心。”市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

村里村边,田间地头,遇到晒太阳聊天的,干农活休息的,民警就铺下身子拉家常,从村民乐于接受的方面说起,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发动村委会的力量,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图片宣传栏、广播和视频等方式,用生动详实的案例向村民介绍文明养犬的原因、益处,让文明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久而久之,村民的抵触情绪慢慢消减,文明养犬意识不断提高。

为方便村民为宠物接种狂犬疫苗,市公安局联系宠物医院工作人员进农村,上门为犬只登记办证,集中开展疫苗注射。“我们去的时候,村民都非常欢迎,犬只登记办证、注射疫苗是好事,他们出来遛狗也放心,两全其美的事。”宠物医院负责人说道。针对农村大型犬只、烈性犬只较多的问题,市公安局联合村委会,重点关注有大型犬只、烈性犬只的家庭,属重点管理区的,严禁饲养;属一般管理区的,推行拴养或者圈养。否则,按照《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处罚。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宣传整治,文明养犬行为在农村贯彻实施,村容村貌得到很大改善和提升。

崖头街道河西社区居民张阿姨退休后,跟老伴商量养了一只小狗,因孩子常年在外地工作,有个宠物在身边让张阿姨的生活多了很多乐趣。“每天下去遛一圈,我们也锻炼了身体,跟养狗的邻居一起交流很开心。”自从养狗以来,张阿姨每次下去遛狗都给狗拴绳、携带铲屎工具,而小区宠物粪便到处散落也曾让张阿姨一度很愤慨,“也不知道谁家狗的粪便不处理,一不注意我家狗就跑上去,真是很不卫生。”

2019年11月1日《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我市各个社区加大了宣传力度,张阿姨也自发加入社区文明养犬志愿宣传队,统计养犬居民人数,挨家挨户上门宣传,协助养犬办用废旧材料自制宠物便便盒,在小区定点放置,帮助小区居民到宠物医院给爱犬登记。为了让不自觉的居民切实认识到自身问题,张阿姨每天出门都多带些粪便袋,看到没有处理粪便的居民,她上前帮着处理,亲力亲为,这让很多居民感触很深,“张大姨这么做真是给我们树立了好榜样,以前咱有些不文明行为,真过意不去,以后每次遛狗一定都严格遵守规范。”一传十,十传百,在张阿姨这样的志愿者的宣传引导下,居民文明养犬意识得到极大提高,社区文明养犬行为日益规范。

今年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届时,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等行为将涉嫌违法。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施行,让文明养犬行为进一步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我们也将掌握好文明宣传的‘温度’和依法管理的‘法度’,让文明养犬行为从部门督促、社会管控变成文明倡导、民众自觉。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新的社会风尚,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丰硕成果,守护幸福美好的精致荣成!”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牟延亭对于新法出台后的文明养犬前景信心满满。

文明养犬,是一个从“立规矩”到自觉“守规矩”的过程,管好一只宠物,绝不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私事,体现治理体系的“密度”,反映治理能力的“精度”。文明习惯的养成,需要规则的约束,也需要管理之手的助推,需要整合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才能破解。惩处不法行为,培养文明自觉,当道德约束和立法管理双管齐下,才能“链”接文明,共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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