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荣征公告〔2021〕19号
为提供荣成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荣成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崖头街道办事处道北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道北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崂山街道办事处宁家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崂山街道办事处宁家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崖头街道办事处碌对岛股份经济合作社。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碌对岛股份经济合作社。
用途:公园与绿地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崖头街道办事处碌对岛股份经济合作社。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碌对岛股份经济合作社。
用途:公园与绿地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虎山镇东峰山后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虎山镇东峰山后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虎山镇东峰山后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虎山镇东峰山后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东山街道办事处崮山前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东山街道办事处崮山前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港口码头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人和镇靖海卫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人和镇靖海卫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港口码头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人和镇靖海卫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人和镇靖海卫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0 位置范围:宁津街道办事处马栏耩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马栏耩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港口码头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港西镇泊子周家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港西镇泊子周家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崖头街道办事处西龙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西龙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荣成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6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8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参照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威海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7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荣成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荣成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5月29日至2021年5月31日由荣成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荣成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荣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单子铭 联系电话:0631-7560883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