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您向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海洋发展局的主要职能,好吗?答:好的。市海洋发展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威海市委、荣成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海洋与渔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包含十个方面:1.贯彻执行海洋与渔业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海洋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访谈时间:2021年4月27日
主题嘉宾:局长 张建华 副局长 孙贺平 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毕见波
问:请您向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海洋发展局的主要职能,好吗?
答:好的。市海洋发展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威海市委、荣成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海洋与渔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包含十个方面:
1.贯彻执行海洋与渔业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海洋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海洋事务,拟订全市海洋产业发展、产业布局和海洋资源高效利用规划。
3.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拟定全市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
4.拟订全市渔业生产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海洋牧场建设。
5.指导全市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发展工作。提出水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渔业品牌。
6.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
7.负责组织开展对外海洋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多边对外交流合作和有关海洋公约、条约以及协定履约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
10.负责研究制定海洋产业发展人才支持政策,围绕海洋重 点领域和重大海洋工程的人才需求,加强高层次海洋人才开发引进。
问:渔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海洋强市建设的重要支撑,请张建华局长介绍一下,一季度我市海洋渔业经济的发展情况。
答:今年以来,市海洋发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海洋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海洋牧场、休闲渔业、海洋捕捞等产业,高标准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一季度完成水产品产量18.9万吨、渔业总收入11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6.4%。1-3月份,共外派作业远洋渔船294艘,完成远洋渔业产量5.3万吨,实现产值6.9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5.9%和38%。围绕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海洋牧场提质增效。积极督导企业加快省级以上海洋牧场创建,提升现有牧场运营标准和内涵,推动形成海洋牧场集聚优势。同时,督导企业统筹做好海带下海养殖和规范化标准化养殖提升等工作。一季度,鸿洋神、海农水产、石岛桃园渔家民俗3家省级海洋牧场获批,总数达到17处,总量和规模继续保持全省乃至全国县级前列。在桑沟湾、爱莲湾、俚岛湾等海域推广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模式2.5万亩,海洋科技实力不断提升。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推进。以全局大督查和“4+2”考核为载体,建立常态化督导制度,统筹抓好海洋牧场、远洋渔业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东兴水产、石岛宾馆、马山集团3个2018年油补项目通过威海验收,鲍鱼养殖平台、深海养殖工船力争年内开工,海洋强市建设稳步推进。三是加快海洋捕捞转调升级。按照“压缩近海、拓展远洋”的思路,积极推进近海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和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积极开发远洋渔业作业新渔场,优化远洋渔业海外布局。一季度,完成49艘、1.3万千瓦近海捕捞渔船拆解,向农业农村部申请更新改造围网、辅助运输等远洋渔船40余艘,完成赤山渔业公司开发索马里渔场的项目申报,海洋捕捞结构进一步优化。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南极磷虾产业项目开发,加快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利用。目前,已为企业争取山东省南极磷虾建造补助资金4000万元(待拨发)。
问:去年12月份以来,为切实加强涉外渔船管控,市海洋发展局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请毕见波大队长介绍一下改革实施的具体情况?
答:目前涉外渔船管控工作不仅是社会高度关注,省、市各级更是高度重视,我们荣成目前共有捕捞渔船1966艘,管控压力极大,为了切实提升渔船管控水平,我局围绕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三个层面进行了15项改革提升,涉及渔船管控工作的主要有6项:
(一)创新船位核查联动机制。强化信息汇集研判、信息推送、一线落实、信息反馈、处置汇报、市级推送“6个环节”管控,构建“技防+人防+督查”的全新船位核查联动机制。局党组周一、周五进行研判,建立每周前4天、后3天分别形成一个闭环的“四三机制”,提高了处置效率和质量。
(二)启动驻港巡港管理新模式。根据全市32处渔港分布情况、管辖渔船数量、辐射周边港口规模以及风险管控要求等不同特点,选定11处重点渔港成立驻巡港机构,具体负责进出港渔船登记、船员身份甄别、防疫措施落实、北斗防拆卸装置安装情况检查,实现“重点渔港驻港管理,周边渔港巡港管理”的渔港监管新模式。通过事权划分、定岗定责,进一步压缩机关工作人员补充到一线,驻巡队伍从最初31人,逐步增加至95人,督导渔港渔船服务公司更好落实渔船进出港渔船登记制度,对进出港渔船的证书证件、船员配备、安全通导设施配备、渔船标识、渔获品种和数量等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共检查进出港渔船4566艘次,发现涉嫌违规的,一律禁止离港,责令整改。
(三)推行局长督包中队模式。局党组成员督包7个中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周2-3次“身”入一线,传导压力,精准调度,压实渔船管控工作,第一时间掌握一线信息,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的,直接提出批评、指导意见或者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四)推行四级网格建设。3月底,在工作职责上成立四级网格工作责任制,即大队领导为一级网格,中队长为二级网格,中队指导员和副中队长为三级网格,驻巡港队伍及中队普通执法人员为四级网格,使每一条岸线、每一个码头、每一条船都明确到人,并形成表格刊板上墙,让上至大队领导、下至每一名普通的执法人员,都明确工作职责所在。
(五)建立人随船走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各中队渔船数量变化,按需调整中队人员,坚决杜绝“大锅饭、一刀切”等不利于渔船管控的工作做法。机关干部队伍向一线倾斜,保证执法大队101名基层执法工作人员底数只增不减,凡是出现人员空缺,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填补,为严抓涉外管控,严管伏季休渔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强化北斗监管。针对北斗设备老化、软件故障等导致的报位不正常问题,积极对接北斗星通公司,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入手,对原有设备进行维修和升级。目前,已维修和升级北斗终端1891台,北斗故障率呈直线下降。为堵塞渔船拆卸北斗逃避监管的漏洞,开展了北斗防拆卸蓝牙锁安装工作,组织对全市大马力冷冻渔船、有违规记录渔船进行优先安装,目前已安装1704套,有效遏制随意拆卸北斗的不法行为。同步,启动北斗问题渔船销号管理机制。结合船位核查联动机制和局党组成员督包中队机制,对北斗异常信息,第一时间内予以核查,逐条落实处置措施。
自1月1日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9人次、执法车辆327辆次、执法船舶27航次,开展夜间联合巡查5次,巡查渔港321个次,检查渔船1261艘次,责令整改安全隐患21处,查扣违规渔船144艘,罚款185.98万元。
问:5月1日就要迎来今年的伏休期,请毕见波大队长介绍一下今年海洋发展局会采取哪些有力的措施维护伏休秩序的稳定?
答:(一)抓好捕捞渔船管理。伏休动员会后,立即组织中队对辖区内渔船回港休渔情况实行逐船登记,督促所有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到休渔“母港”,并于5月2日24时前将归港渔船底数摸清,形成渔船停港清单。之后,组织船检科联合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局第二支队,逐个“母港”清点、核实停靠渔船,形成确凿可靠的《伏休渔船停港台账》。
(二)抓好渔港码头监管。依托驻巡小组,加强休渔“母港”管理以及其它渔港巡查,定期清点渔船,切实管好、看牢。既要对休渔母港检查,又要对范围内的非休渔港口、养殖码头及可能违规卸货的场所密切关注。同时,严禁非荣成籍渔船在我市停靠休渔,5月1日12时前发现的驱离,之后发现的,一律按伏休违规处罚、集中扣押至伏休期结束,或者协调省局,联系当地渔业部门派人召回。
(三)抓好海上执法巡查。安排渔政执法船在五处海湾出海口处全面做好巡航执法监管,切实扎紧湾子口、不放一条船。同时,加强与海警的沟通协调,加大海上联合巡查执法力度,发现违规出海船只,一律按照海查陆处的原则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四)抓好转港坞修管理。严格落实渔船转港坞修审批制度。执法中队严格审批同意的,严格督促其开启定位设备,并将转港时间通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进行全程监控,到达坞修地后,坞修地执法中队进行现场核实,确保船上网具已卸下。要根据渔船修造企业的坞修能力,合理安排渔船坞修间隔时间。
(五)抓好钓具和专项捕捞渔船。组织执法中队加强两种特殊类型渔船的管理,对其指定渔港进行严密监控。凡有渔船进出港,必须逐艘登船检查,对船证不符、人员不达标、网具不合格、标识不规范、通导设备不正常、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以及作业方式改变、渔获品种不合要求、顶套号船、三无渔船等问题,一律禁止进出港并当场扣押上报,依法严肃处罚并视情节停业整顿、取消资格,严防个别渔船借机违规。
问:4月21日,全市伏季休渔暨渔船组织化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场下发了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近海捕捞渔船组织化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宋市长、白市长分别在会上做了重要指示,请张建华局长简要解读一下《实施意见》。
答:《关于鼓励近海捕捞渔船组织化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共分五大部分。
1.总体目标:在现有渔港渔船服务公司“依港管船”的框架下,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将我市所有近海捕捞渔船纳入组织化、规范化管理,变松散的“母港”服务管理为责任紧密的公司化经营管理,全面压紧压实渔船管理责任。
2.实施方式:渔港渔船服务公司按照市场运作模式,对“母港”渔船或新纳入渔船实行组织化、规范化运营管理,既可购买,也可委托经营或以双方签订协议等其他方式进行,优先支持大企业吸纳高风险渔船。
3.主要要求:①我市近海捕捞渔船要全部参与组织化、规范化管理。②参与渔船组织化、规范化管理的渔港渔船服务公司必须为实体管理公司。③纳入公司管理渔船,必须签订双方责任协议,并报市海洋发展局和所属镇街备案。④公司享受所纳入渔船涉海涉渔相关政策,并承担管理责任。
4.相关政策:①每年整合不低于8000万元的涉海涉渔项目政策资金。②对参与渔船组织化规范化管理的公司提供信贷支持。③争取省新动能基金与我市合作设立渔船组织化、规范化管理基金。④今后我市所有渔船减船转产、更新改造和涉韩入渔指标等政策优先用于支持参与渔船组织化、规范化管理的公司。⑤对参与渔船组织化、规范化管理的公司,在涉海涉渔项目和其他专项许可的申报、审批上优先办理。⑥对积极参与渔船组织化、规范化管理的个体船东先进典型给予个人信用加分。⑤上述扶持政策,根据新纳入渔船的功率和规模,按比例进行分配,对纳入高风险渔船的公司按照1.5:1的比例核算功率。
5.保障措施:①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渔业管控工作专班牵头,调度财政、海洋、审计、司法、金融、信用等部门,负责做好公司资格审核及政策兑现等工作,负责对各公司管理渔船情况以及执行上述扶持政策的公平性、透明度实行监督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调整分配扶持政策。②保障配套资金。海洋、财政、金融、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保障渔船组织化、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③严肃工作要求。渔船组织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备案、审核、批准等程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示机制,凡需公示的事项一律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行为的,或者以权谋私、以职谋利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问:海洋牧场已成为我市的优势和特色,请孙贺平副局长介绍一下一季度我市海洋牧场工作开展情况?
答:近年来,我市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局,调整结构、优化存量,创新模式、扩大供给,各具特色、差异发展”的思路,有序推进海洋牧场提质增效。2020年以来,我市新获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处、省级海洋牧场3处,使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达10处(11家)、省级海洋牧场达17处,规模、体量居全省县级首位、全国前列。
目前,西霞口、马山、成山鸿源、烟墩角、长青、楮岛、泓泰、好当家等8处海洋牧场完成海底观测网建设并投入运营,可监测温度、溶解氧、酸碱度、叶绿素等多项水质指标,实现了对海洋牧场的 “可视、可测、可控、可预警”;全市建成“四个一”展厅8处(“四个一”展厅分别为展示厅、监控室、体验馆、研究院);目前有西霞口、威海长青、泓泰、楮岛、成山鸿源、马山、烟墩角、人和、鑫弘、靖海、东兴等11家海洋牧场建设了海洋牧场平台,其中成山鸿源、威海长青、泓泰、楮岛4家海上平台已用于旅游,延伸了休闲渔业旅游链条,促进了海洋牧场与休闲渔业的融合发展。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我们积极举办全国放鱼日、海钓精英赛等赛事活动,全力促推休闲渔业经济强势反弹。2020年我市通过6月6日在烟墩角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举办的“全国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分别于8月12日、10月27日举办的全省海洋牧场建设现场推进会和全国沿海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经验交流会两次省部级的会议;10月6日举办2020·第八届“西霞口杯·渔夫垂钓”全国海钓精英邀请赛(矶钓),进一步提振海洋牧场、休闲渔业经济。
今年我们还将于6月6日举办“放鱼日”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增殖放流,为补充渔业生物资源量、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问:远洋渔业是海洋捕捞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远洋渔业一直走在全国县级前列,请孙贺平副局长介绍一下我市远洋渔业有关情况及相关扶持政策。
答:目前,我市拥有远洋渔业资质企业19家,专业远洋渔船317艘(约占山东省总量65%、全国的12%),渔船总功率44.3万KW,总吨位27.2万吨。其中,远洋渔业辅助运输船17艘,年运载能力达24万吨。作业渔场遍及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公海海域,并先后入渔10余个国家专属经济区,基本形成了产业布局合理、龙头集聚、配套完备、设备技术先进的远洋渔业产业体系。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各级扶持政策,坚持一手抓项目管理、一手抓更新改造、一手抓基地建设、一手抓远洋渔场开拓,不断巩固提升远洋渔业优势。
沙窝岛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已完成投资20亿元,建成港池42公顷的中心渔港、年修造能力100万载重吨的船舶修造中心、库容25万吨的冷链物流园、年生产能力10万吨的鱿鱼精深加工车间、占地5.8万平方米的干海产品加工园等项目,基地渔港功能区、精深加工区、综合服务区三大功能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加纳远洋渔业海外基地已投资5598万元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将继续规划建设毛里求斯和乌拉圭2处海外基地。2021年,我市计划更新改造远洋渔船30余艘,新开辟索马里渔场,力促远洋渔业成为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
为了扶持和壮大远洋渔业,维护国家食物安全,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国家在发展远洋渔业方面出台了大量扶持政策。主要有:
1、税收减免。①远洋渔业企业进口自捕水产品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②进口远洋渔船船用相关设备进口税收优惠减免。③远洋渔业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目前全市19家远洋渔业企业获得以上税收减免。
2、远洋渔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补助资金。俗称燃油补助,按照远洋渔船实际作业天数进行核算。2020年全市共获得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补助资金4.5亿元。
3、远洋渔船更新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鼓励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对更新改造老旧远洋渔船给予不超过实际造价30%的资金补助。其中,新建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国家级补贴资金上限为每艘1.5亿元。为了鼓励开发南极磷虾海洋资源,省财政对新建南极磷虾船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艘2000万元配套补助。
2015年至今,全市完成更新改造远洋渔船92艘,共争取国家中央补助资金6.2亿元。截至目前,全市300多艘远洋渔船中,300总吨以上渔船超过70%,船龄8年之内的渔船超过90%,远洋渔业装备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十四五”期间,我市还将更新改造远洋渔船69艘,远洋渔船稳步向着大型化、现代化和标准化发展。
问:近年来,市海洋发展局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一)请孙贺平副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在老百姓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的今天,我们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个别养殖户凭经验开展养殖,对一些假劣渔药的识别能力较低,养殖过程中不能按照标准化养殖技术养殖,盲目使用渔药。尤其是鱼体病害严重时,常常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损失而用药频繁且种类多,存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二)那针对以上风险隐患,应该如何防范化解呢?
答:1.加强执法检查。结合2021年度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和2021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开展主要检查“三项记录”(生产、用药、销售)和食用水产品合格证使用情况及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限用药物、非法添加物行为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检查企业100多家次,其中2家查出生产记录不全的情况,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已在期限内整改完成,未发现有违法使用禁用渔药的行为。
2.加大抽检力度。按时完成国家、省、市各级各类水产品抽检计划,加大水产品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率和数量,扩大抽检覆盖面,对违禁药物采取“零容忍”态度。今年在往年的抽查检测项目基础上,增加了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四个检测项目,使药物残留的检测更加准确。
3.积极教育引导。通过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以及邀请中国海洋大学、黄海水产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专家,对水产养殖、育苗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指导等方式,使各水产企业、养殖户对禁用渔药充分了解并做到严禁使用。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将全面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能吃上放心的水产品。
问:防风险保安全是高质量发展基础,请毕见波大队长介绍一下我市渔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情况?
答: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4月23日召开海洋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暨三层级依港管船联动机制专题调度会,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计划从4月下旬到5月上旬,深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开展渔业无线电专项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挂牌督办。
(一)渔船管控方面
1.加强应急值守。依托海洋应急指挥中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及时处置出现的险情。2021年第一季度,共发布恶劣天气预警70条,天气预警短信息2044条,为渔船海上作业安全保驾护航。
2.夯实安全生产检查,抓实抓细包保责任。督导渔企、船东、船员开展安全应急工作,逐艘渔船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力的违规行为。
3.加大安全宣传培训力度。依托船员培训、印发宣传手册、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教学等方式提高船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
4.扎实深入开展全市渔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完成对3808个单位的排查工作,发现979个安全隐患,并积极完成整改。
(二)渔港管理方面
1.压实渔港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各渔港码头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设备标识,提升渔港安全生产能力。
2.开展渔港码头经营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举办渔港码头经营人安全生产培训,讲解渔港码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渔船防火防风浪防碰撞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海上安全生产隐患。2021年第一季度深入镇街、渔港、企业开展了5次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讲解安全生产知识,发放《渔民海上安全建议书》、商渔船碰撞等相关安全生产材料1500余份。
3.开展渔港码头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联合工信、应急管理及各镇街,加强对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修造船厂的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处罚违规烧电焊等明火作业行为;同时加强对渔港警示标志、划定道路标线和限速标识的检查力度,严防人员、车辆落水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全部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一抓到底,从源头防止渔业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养殖渔船管理方面
1.压实各养殖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各养殖单位加强养殖渔船管理,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装备,主动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敦促养殖人员穿着救生衣作业,保障生产安全。
2.压实各镇街属地责任。督导各镇街建立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传达大风及恶劣天气预报,组织辖区水产养殖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排查养殖生产领域安全隐患,加强养殖生产安全监管,做到防患未然。
3.压实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管责任。组织执法人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水产养殖生产安全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渔业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养殖渔船的查打力度,严查海上作业不穿救生衣、非法载客、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等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海上养殖生产事故发生。
(四)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1.推进2021年度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海参养殖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和2021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开展主要检查“三项记录”(生产、用药、销售)、食用水产品合格证使用情况、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限用药物、非法添加物行为工作检查企业129家,其中2家查出生产记录不全的情况,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已在期限内整改完成。
2.开展各级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及快速检测117批次,目前未出现不合格样品。年内计划完成各级抽检任务500批次,全力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
3.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基层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宣传材料200余份,使养殖、育苗单位对禁用渔药充分了解并做到严禁使用。
(五)海洋牧场管理方面
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全面加强海洋牧场平台安全监管。4月17日组织相关镇街、4家海洋牧场平台、执法中队负责人及驻海洋牧场平台安全管理员召开了一次海洋牧场平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点对近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传达部署,要求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开展海洋牧场平台日常安全监察工作;驻牧场人员要认真开展安全监管工作;中队人员定期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海洋牧场平台要高度重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安全人员培训、救生衣等应急救生设备穿戴等,杜绝平底船载客等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游客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及身体健康检测工作,确保五一期间渔业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