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企业的日常规范化管理上,企业应该着重对哪些方面提高重视呢?答:简单的概括为六个方面。
访谈时间:2021年4月22日
主题嘉宾:党组书记、局长杜敦义 荣成分局二级主任科员、党组成员 张胜 荣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蔡杰
问:在企业的日常规范化管理上,企业应该着重对哪些方面提高重视呢?
答:简单的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环保许可管理,包括环评、批复,项目建设“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执行等;二是污染防治管理,包括生产车间的规范化管理,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废水、废气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管理等;三是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包括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管理等;四是清洁生产,包括清洁生产审核、废弃物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五是环境信息公开;六是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应等。结合日常执法监管检查实际来看,上述提到的第二部分,污染防治管理属于重中之重,各位企业负责人一定要严格落实各种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排查生产过程中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等方面是否存在超标、偷排或与排污许可证登记不符的情况,抓紧整改。
问:从您刚才提到的来看,企业的污染防治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您能具体、详细的为大家解释一下企业应注重的细节工作有哪些?
答:严格意义上来说,企业规范化管理包括企业办公楼和生产车间两方面。一是企业办公楼门口应当悬挂整体平面布置图,标示出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固废仓库、废水及废气治理设施等位置,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清下水管道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以及生产废气排放口位置。二是产生废水的车间地面应当落实防腐防渗保护措施。并按照要求,对车间内废水需分类收集的,应当分类收集并进行类别及流向标识;对产生废水的生产工艺,应当在进水端和出水端分别装有水表流量计;对废水收集管明管明渠,应当落实无杂物覆盖。三是产生废气的车间应当落实完善的收集处理设施。并按照要求,对需要密闭车间进行密闭,不得设置排气扇,生产时不得开启门窗,车间要做到负压效果。对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问:在线监测方面,需要做好哪些工作呢?
答: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设备基础信息档案,提出对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要求、信息传输检查要求等内容,以保证监控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具体包括:规范建设在线监测站房,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建立和完善监控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章;对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运营单位日常运维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在线设备故障时手工监测数据上报的管理要求;对监控数据传输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报告,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简单来说,就是安排专人负责、建立运营台账、不弄虚作假或擅自闲置、有异常数据及时报告。根据《山东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鲁环发【2020】6号)规定,在线监测季度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0%的,将由生态环境部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排污单位通过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破坏自动监测设备,虚假标记监测数据等方式排放污染物的,将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批市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问:废水和废气排放方面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这部分涉及的内容很多,我们给企业印刷并下发过《排污企业规范化管理手册》,对于这些内容有详细、具体的要求,在这里我简单提几点比较重要的。一是需要设置符合要求的规范化排放口,并安装排放口标志牌;二是要明确排放的种类、数量,也就是需要跟排污许可证上的内容一致。三是要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营,并定期对外排废水或废气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四是要建立规范化的运行台账,如实填写监测结果、用药量、排放量等数据。五是要在排放口设置采样口,方便监测人员采样等等。
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这方面企业需要怎么做?
答:这方面比较重要的就是两点,一是收集、贮存,二是转移。企业需要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生态环境分局申报登记。申报登记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涉及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的,需办理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手续后方可转移。
问:蔡队长,我们对企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执法监管上,有什么规定呢?
答:去年9月份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或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或者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问:那么在危险废物管理上,企业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蔡大队给我们介绍一下吧?
答:危险废物的管理,属于重中之重,也是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最重要的一环,我想着重强调一下。大家可能会注意到,由于危险废物的不规范管理导致的环境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今年以来我省个别地市先后发生了违法倾倒化工废料致人死亡案件。个别地市先后发生了危废贮存库火灾案件。这些案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强化危废管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各涉危废企业一定要吸取教训,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所以借这个机会我再次强调一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一些问题。一是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危险废物规范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做好管理计划及备案制度、申报登记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二是要不断强化员工危险废物业务培训。三是要主动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填报危废种类、数量、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转移方式及流向等内容。四是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建设符合标准的危废贮存场所,设置贮存容器,规范危废标识,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安全管理。五是要依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有资质的危废经营、处置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依法申请危废转移联单,严格按联单运行机制依法转移危险废物。
问:那如果企业违反了相关规定,咱们是怎么进行处罚的呢?
答:新《固废法》,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到人。将非法收集危险废物等行为的最高罚款额度提高到500万,未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未建立台账、未制定管理计划、未规范贮存等违法行为最低处罚额度提高到10万元。前段时间,我们组织企业收看了《生态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也签订了《危险废物管理守法承书》,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承诺书》中要求的内容进行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对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严肃处罚。
问:通过刚才的介绍,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真的是挺复杂的,这么说企业也不一定能搞清楚、弄明白,咱们生态环境分局对规范化管理这方面有没有什么举措呢?
答:从去年开始,我们就针对企业规范化管理这块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企业负责人的专题培训会议,并下发《规范化管理手册》,并且按照计划安排执法人员到企业诊断式执法,帮助企业查漏补缺、补充企业规范化管理档案、督导企业完善治污设施等等。企业对于排污管理的不专业性,存在学不会、看不懂的问题,企业可以自行聘请“环保管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规范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完善运行档案,排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隐患,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目前我市已经有500多家企业聘请了“环保管家”,应该说效果还是不错的。
问:好的,那企业规范化管理确实是一件比较系统全面的工作,只要规范化管理做好了,有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对于企业的后续发展也是有益的。杜局长,之前您还提到了排污许可方面,现在国家层面是有新的《条例》是吗?
答:今年3月1日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全面规范了排污许可的管理工作,是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举措,对于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执法守法秩序有着重要意义。当然对于企业来说,排污许可管理将更加规范,污染物的排放监管也会更加严格。
问:您能大体介绍一下,新实施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企业排污管理上,是怎样规定的吗?
答:我简单介绍一下《条例》对于排污单位的要求。一是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当按证排污。按照排污许可证限定的排放口、排放去向、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等规范实施排污行为,并落实自行监测(包括开展手工监测并记录原始数据、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等) 、公开排放信息、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提交执行报告等要求。未落实上述要求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最高处以100万元的处罚并责令停产、关闭。二是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排放污染物。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重点、简化管理范围的排污单位,需在实际排污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主动如实申请填报排污许可证。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以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规定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处罚。三是凡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登记管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如实填报排污登记表,未按要求填报而排放污染物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处以最高5万元的处罚。四是各排污单位应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拒不配合检查或者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罚。
问:相信各位听众朋友们也都清楚了,现在国家对于违法违规排污确实是处罚特别的严重了,那这里也是再次提醒各位企业负责人,一定要做到按证排污、依法排污。
答:对,今年我们也是本着服务企业发展的态度,先后组织了几次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多次告知企业要依法、按规排污。如果企业不知道是否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或者仍然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咨询7592851或者7592857,我们工作人员将全力帮助解决。
问:刚才提到的两个咨询电话是7592851或者7592857,大家可以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张局长,现在进入春季了,去年市委市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的裸土扬尘整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那么今年我们还有哪些动作呢?
答:去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联合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和相关镇街,对全市169处、1.5万亩裸露土地建立“一地一策”,全部进行绿化或覆盖。今年3月份,我们已经督导镇街对辖区内的裸露土地开展了排查,各镇街共排查裸露土地30块、约96.8万平方米,计划5月中旬完成整治工作。同时也会对去年的裸土整治情况开展一轮“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
问:春季风大,也确实容易造成扬尘污染,除了裸土整治这方面,咱们荣成市还有什么措施减轻大气污染呢?
答: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需要全市各个部门的配合。一是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和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包括正在开展的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打击鱼粉等涉废气排放企业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涉气企业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回收或末端治理设施安装不到位、运行不稳定问题。二是由住建、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负责做好扬尘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建筑、拆迁、市政、绿化、商砼场站、裸露土地、露天堆场、矿山等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围挡、物料覆盖洒水除尘、出入车辆冲洗道路硬化、渣土车辆密闭“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异味和粉尘污染。三是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车、船用油品的行为。四是由交通部门负责在市区设定了禁行区域,对重型柴油货车实行区域划定限行政策,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五是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加强对餐饮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的查处。
问:杜局长,有不少听众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不是很了解,您可以再介绍一下吗?
答: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在荣成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在荣成市使用的外市无环保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打桩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港口码头地勤设备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除外。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包括:北起青山西路—楚祥北街—北外环路一线,西起南山中路一线,南至河阳东路—云光南路—悦湖路一线,东至逍遥山路—青山东路—学院东路—学院路—寻山路—海边—海湾北路一线。该范围将根据城市建成区的变化和管理需求适时调整。禁止区域内禁止使用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于在“禁行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根据去年2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的处罚。
问:杜局长,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已经进行了一年多了,现在各工地已经陆续开工,今年我们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上还有什么工作呢
答:前期我们已经请相关责任单位利用各自宣传渠道加强宣传和督导,特别是对施工、建设工地内车辆加强管理,未登记挂牌车辆严禁进场。我们也在荣成环境的公众号上多次发布相关信息,督促车主抓紧申报登记,我们会协调第三方及早进行喷码。
问:对于没有登记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我们有什么相应的处罚呢?
答:根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未按照规定提供登记信息或者及时进行变更、注销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登记信息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或者想办理登记编码的,可以在工作日拨打电话:7592900咨询。
问:进入二季度,我们荣成的特色产业海藻和海带也是进入生产季了,针对这方面我们将要开展哪些工作呢?
答:海带5-7月份为集中生产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是含盐废水。作为荣成的特色产业,我们一直都是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而不是一关了之。前期已经进行过多次整治,要求企业对废水集中处置经过分类处理后,尝试与有能力的企业签订合同,鼓励综合利用。今年我们将结合去年海带生产季发现的问题,制定2021年海带加工企业污染整治要求明白纸,联合海带生产较为集中的镇街召集辖区内海带加工企业参加环保会议,重点强调企业对漂烫水、冷却水、高盐水的收集转运。同时将加强监管,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转运联单台账管理等手段,确保海带加工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