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时间:2021年3月23日—4月8日(非法定节假日上午)。
2.有关要求:
网上申报成功后,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表格,并粘贴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规证件照片,注明申请资格种类)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附件2)进行体格检查。
体检完毕后,应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自行保存,待申请教师资格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体检结果只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体检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等有关要求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或者未到指定医院体检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