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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二十九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8:20 来源:荣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部署,我市自3月1日起,将729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保持现有61种高值药品品种不变的基础上,新增27种药品作为高值药品纳入单独管理范围,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用药负担。

我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严格按省医疗保障局规定执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按照医保目录乙类药品管理,个人首先自付比例统一为15%,执行单独的编码,适用范围放宽到一级(含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其作为中药饮片的补充,其他管理规定参照医保目录中对应的中药饮片执行,处方遵循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定。首批纳入的品种目录中标注“口”的品种,单独使用时和全部由这些中药配方颗粒组成的处方,医保基金均不予支付。

市医疗保障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做好统一编码和信息系统调整等基础工作,将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情况纳入协议管理和考核范围,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使用不规范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监测分析,准确掌握使用情况,确保基金支出合理有序。

新增的27种高值药品包括维得利珠单抗、度普利尤单抗、兰瑞肽(缓释)、紫杉醇(脂质体)、伊尼妥单抗、替雷利珠单抗、特瑞普利单抗、卡瑞利珠单抗、氟马替尼、阿美替尼、泽布替尼、曲美替尼、达拉非尼、仑伐替尼、恩扎卢胺、尼拉帕利、西尼莫德、芬戈莫德、贝利尤单抗、依那西普、司库奇尤单抗、尼达尼布、氘丁苯那嗪、棕榈帕利哌酮酯(3M)、棕榈酸帕利哌酮、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氟维司群。其中曲美替尼和达拉非尼按支付范围要求可以联用。

此次新增的高值药品除治疗癌症的抗癌药物、生物靶向制剂外,还包括治疗重度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特应性皮炎、肢端肥大症、多发性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特发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舞蹈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高价药品。

另外,自3月1日起,参保人员经备案后持续使用同一种高值药品的,在规定的支付有效期内备案一直有效,不再需要每个医疗年度重新评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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