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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荣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时间:2021年02月18日 15:00 来源:荣成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荣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提案工作报告

——2021年1月31日在政协第十届荣成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张积聚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政协第十届荣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利用提案履行职能,共提出提案210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主席会议研究议定,立案110件,合并整理后形成正式提案61件。未予立案的提案,经与提案者联系,征得同意后视不同情况以其他方式转送有关部门参考。截止2020年9月底,承办单位已对所有提案予以答复。从答复情况看,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5件,占83.3%;因条件限制等原因暂未解决,有关部门已列入规划并正在创造条件加以落实,或需要长期加以推进落实的7件,占13%;需请示上级批复后才能解决,有关部门正在请示待复的2件,占3.7%。从反馈的意见看,提案人对办复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这些提案议题广泛、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愿望,凝聚着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担当和智慧,体现了时代特征和政协特色,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回顾一年来的提案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谋良策,助推经济发展转型突破。经济社会发展一直是委员提案的重心,尤其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广大政协委员一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投入到抗击疫情的阻击战中,一面用提案的方式为助推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如:针对“关于发展夜间经济的建议”,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和采纳相关建议,由市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十几个部门联合,建立夜间经济发展协调机制,构建夜娱荣成、夜品荣成、夜购荣成、夜学荣成、夜健荣成等五大夜间活动板块,充分融入了提案中有关建议,创新监督管理模式,优化交通组织秩序,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结合“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助推地方经济稳步发展的建议”,市工信局、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从加大涉企服务力度,加强行业产品推介力度,有效降低人工成本,全面完善金融体系等方面入手,全力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消除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后疫情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二)致力城乡融合发展建真言,助推城乡建设提档升级。文明城市卫冕”、“卫生城市创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等,是过去一年来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词”,也是全市人民在抗击疫情的同时,攻城拔寨打下的一场场“漂亮仗”,在这其中也凝聚着政协委员的提案智慧。比如:“关于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的有关内容,与乡村振兴工作高度契合,得到了市农委办、住建局等部门的积极采纳,并在全市乡村振兴攻坚突破中予以体现,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样板片区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提供了有力借鉴,开创了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结合“关于加快村居融合、强化社区服务的建议”,市民政局、文旅局坚持以党建带共建,全面理顺城市社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整合资源推动社区服务水平提升,对旧村改造集中安置的村民,开展入户走访和文明睦邻活动,努力培养市民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淡化村居思维,真正变村民为居民,社区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三)立足补齐民生短板出实招,助推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为民代言、帮民解忧,推动民生事业改善,历来是委员提案的“重头戏”。2020年,广大政协委员持续关注百姓的身边事,在促进教育均衡、养老服务提升、医疗卫生发展等方面,积极利用提案建言献策。比如:针对“关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市卫健局、医保局等部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础设施为重点,以人才发展为支撑,制定出台了《荣成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荣成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方案》等政策,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经济便利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针对“关于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的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威海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上,吸纳提案建议到相关工作中,不断深化“清洁厨房”行动,引导养老机构实施“明厨亮灶”,切实做好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养老机构老年人饮食安全。

(四)着眼厚植绿色优势献良方,助推生态环境优化提升。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们宝贵的财富,一直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深入贯彻“两山”理念,持续关注生态环境改善,通过提案助力打造绿色发展新优势。针对“关于对遭破坏山体进行生态修复的建议”,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收到提案后,对提案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调研,积极回应委员关切,并将相关建议吸纳到山体修复工作中,在吸引社会资本,制定修复计划等方面加以应用。针对“关于加强餐饮行业油烟及异味治理的建议”,市综合执法局、环保局等部门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常态化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全流程把控,有效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五)聚焦社会热点问题汇众智,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政协提案是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在构建社会治理体系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年来,广大政协委员及时用提案疏通社会矛盾堵点,在助推社会和谐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提供了政协方案。比如:收到“关于加强劳务中介和装卸队伍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后,市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吸纳相关建议到具体工作中,结合我市渔业捕捞、海上养殖、渔货装卸等行业大量的劳动用工需求,以及所带来职业中介和装卸从业机构数量快速增长的实际,依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强化职介和装卸从业机构监管,开展劳动保障普法宣传,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深入打击职介、装卸等领域违法行为,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装卸行业劳动用工环境。针对“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网格化治理的建议”,市社会信用中心等部门持续完善网格工作机制,强化网格培训和督导考核力度,深入推进“网格+信用管理”“网格+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有机结合,形成“一网统筹,多网融合,人网联动”的工作模式,抓实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二、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年来,在中共荣成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力求组织领导更加有力、质量导向更加明确、办理协商更加深入、服务保障更加优化,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积极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开创了市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局面。

(一)抓服务,聚合力,着力提高工作质量。提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各界相互协作、共同努力才能做好。市政协常委会始终坚持将协商沟通、凝聚合力作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努力营造各方协调配合、推进提案办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的联系与协作,不断增强提案工作的组织引领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收到提案后,根据市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能,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责任人具体负责,业务骨干协调办理的责任机制,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的要求,拟订了《政协第十届荣成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的分办意见》,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各承办单位具体落实、归口办理,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与交流,不断增强提案工作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市政协提案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提案承办单位在分解、办理、督导、答复等各个环节密切合作,积极搭建部门与委员沟通交流的平台,为各承办单位“开门办提案”创造条件;各承办单位完善办理机制,积极主动与委员沟通,从深层次了解提案的意图和要求,严格落实办前咨询、办中沟通、办后反馈的工作要求,通过登门拜访、座谈交流、邀请调研等多种方式,当面交换意见,在充分征求政协委员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订办理方案,使提案办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对接与配合,不断增强提案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对接新闻媒体,对政协提案办理协商、提案专题视察调研、重点提案督办等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强化提案工作的公信力;充分利用省、市政协报刊等媒介,交流分享提案工作经验,力促提案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抓源头,严把关,切实提高提案质量。提案撰写质量的高低是决定提案工作好坏的前提,政协常委会坚持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一是引导科学选题。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明确提案的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选取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切入点,拟定了100多个提案参考题目,通过报纸、微信群和信函的方式发放给委员,为委员精准选题、撰写提案提供帮助指导。二是调研协商破题。将提案与调研视察、座谈协商等履职活动深度融合,鼓励引导委员秉持“不调研不提案”的务实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实话,察民情,帮助委员及时掌握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坚持切口小、靶向准、建议实的总体要求,一事一案,简明扼要,不搞大而全、面面俱到,切实增强提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提案内容贴近中心工作、切合民生诉求。三是严格审查立题。严格按照年内出台的《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健全预审、复审和集体审查立案制度,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严把提案审查关,规范立案程序,科学分析研判,不搞凡提必立,杜绝“关系案”“人情案”“抄袭案”,努力做到成一件立一件,着力提高提案质量。

(三)抓督办,多协商,力争提高办理质量。提案督办,特别是重点提案的督办是提高提案成效的关键环节,也是政协提案工作的重点用力方向。一是压实责任,领衔督办。建立市重点提案分包督办制度,对筛选确定的年度重点提案进行划分,政协班子成员分头领题包案督办,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督办责任,主席会议定期调度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出现的问题,为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深入实地,现场督办。将提案督办工作列入月度工作计划之中,由分管主席牵头,各专委具体负责,采取登门走访、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委员走进提案办理现场了解提案办理进度,力促提、办双方面对面展开讨论、达成共识,为提案的后续、全面落实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强化沟通,协商督办。将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界别协商相结合,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的办前、办中、办后各环节,组织有关部门、界别委员和专委会成员,开展座谈交流,围绕重点提案开展重点调研、重点协商、重点督办,推动了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提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主要是:提案工作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凝聚共识方面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还有待探索和深化;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三、2021年提案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市政协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新思想新理念统领政协提案工作,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校准政协提案工作的用力方向,积极探索提案工作特点规律,不断提升提案工作质量水平,切实发挥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为“十四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政协的智慧和力量。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提案质量上有新提升。把政协提案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界别呼声,努力提升提案整体质量。紧扣党政关注、群众聚焦,注重征集落实重大战略和创新改革、转型升级、法治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提案。注重增加平时提案数量,增强提案时效性。严格按照《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完善提案的撤、并、转工作。加强对优秀提案的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提案质量。

(二)突出重点,强化协商,在提案办理上有新举措。认真做好重点提案的遴选工作,以点带面推动一般提案协商办理。注重民生类提案的办理协商,助推市委、市政府民生项目的落实。组织委员更多地参与专项视察、座谈讨论、民主评议等活动,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服务平台。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深度调研,不断增进共识,提高办理实效。积极推动承办单位开展专题类提案集中协商办理,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整体水平。继续做好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与界别协商、专题协商的有机结合,增强协商的有效性。提升提案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提案从提交到立案、交办、答复、反馈的无纸化程度,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健全机制,加大督办,在提案成效上有新突破。切实增强提案承办单位与提案者的沟通联系,努力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不断提高委员的满意率。进一步健全办理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努力形成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提案办理工作格局。研究完善提案办理工作综合考评机制,逐步把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纳入民主评议范围;拓展督办工作的参与面,扩大协商范围,邀请提案者及群众代表参与督办,更多汇集社会各方面智慧,实现广泛多层的有序政治参与,确保提案办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蓝图绘就只争朝夕,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新时代赋予提案工作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荣成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荣成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1年1月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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