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荣成市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荣人组发〔2019〕6号)规定,经审核李宏宇同志符合我市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结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21年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符合条件人选公示(第五批).xlsx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止
受理单位: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邮政编号:264300
联系电话:0631-7562363
电子邮箱:rcrcfwk@wh.shandong.cn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