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由于原有的部分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后发展新形势,因此,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荣开管发【2016】2号)、关于印发《荣成经济开发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荣开管发【2016】3号)、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荣成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荣开管发【2016】7号)、关于印发《荣成经济开发区处置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荣开办发【2016】17号)、关于印发《2019年荣成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荣开管发【2019】5号)、关于印发《荣成市科技创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荣开办发【2019】13号)6个文件予以废止。
山东荣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