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学校美育评价

关于加强中小学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年12月18日 20:00 来源: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市各级关于加强美育教育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注重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相互融合,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按照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小学每周2节音乐课、2节美术课;初中每周1节音乐课、1节美术课;高中每周1节艺术课,整体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帮助学生学会两项艺术特长;以学校(学区)为单位,配齐音乐、美术(书法)等美育课程专职教师;各学校成立各类艺术社团,促进艺术特长生高水平发展。加大美育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美育场所和设施器材配备达到标准。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美育实施体系,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美育评价、监测、督导机制。

三、实施过程

(一)深化美育课程教学改革。将美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渗透在各个学科之中,加强美育基础知识教育。探索建立中小学贯通的美育课程,实行义务教育学校美育课程多样化、高中阶段美育课程专项化改革,推行选课走班教学。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美育育人格局,全面落实开展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各级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艺术素养测试,纳入对学校和教师考核评估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二)创新美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各学校以合唱、舞蹈、器乐、戏剧、戏曲、书法、绘画、篆刻、剪纸等为重点,开展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要注重激发学生学习艺术的兴趣,传授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发展艺术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审美理想,帮助学生掌握2项艺术特长,丰富学生的审美体验,开阔学生的人文视野。

(三)加强美育文化建设。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学校建设应通过绿化、文化、美化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环境,做到以景育人、以文化人、以美感人。积极创建各级各类艺术传统项目学校、艺术特色学校。鼓励成立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人人自愿参与的艺术社团。每年举办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节;每年举办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生文艺汇演、书法绘画比赛,选拔优秀节目和作品参加省市各级艺术展演。

(四)加强学校美育活动监管。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活动或商业庆典活动。建立学生参加各类美育实践活动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组织学生赴外地参加美育活动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展校内美育活动和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校外美育活动,学校和教师应严格遵循安全保障制度。

四、完善保障机制

(一)充分利用社会美育资源。积极协调文化等部门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鼓励艺术家和民间艺人创建艺术家校园工作室。鼓励邀请高校、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传统项目传承人等专业人士到学校担任兼职美育教师。

(二)推动校内外美育资源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学校建立校外美育实践基地,推动全社会支持学校美育工作,支持学校将美育课堂教学延伸到剧场、展厅、文化遗产保护地、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等场所。鼓励申领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充分利用传统文化、地方文化和民族民间美育资源,搭建开放的美育平台,拓展教育空间。

(三)提升艺术教师水平。按照开齐开足美育课程的要求,依托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逐步配齐专职艺术教师。依托联盟校,发挥艺术学科骨干教师共同体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美育师资队伍均衡发展。鼓励教师参与美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支持教师合作开发开设美育课程,倡导跨学科合作。加大城乡艺术教师交流力度,鼓励中小学校美育教师走教,提升艺术教师整体教学能力,每年组织美育教师全员培训,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美育优质课程资源评选活动。定期举办中小学艺术专业教师基本功比赛和优质课评选。

(四)保障美育教师待遇。在职称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保证艺术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将艺术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艺术活动和艺术社团辅导工作的时间,合理计入工作量;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基本功比赛等所获得的荣誉和成绩,纳入工作业绩考核或职称评聘。

    五、建立监督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明确分管美育的校级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全校的美育教育工作。整合社会与学校艺术专业人才,发挥学科带头人在美育教学研究上的引领作用。

(二)建立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将学生参加艺术课程修习、课内外艺术活动、艺术社团等情况纳入学生素质评价档案。建立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和测评制度,对普通中小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学生成长档案。

    (三)建立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将中小学美育工作、艺术教育开课率等纳入年终督导评估体系,以及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各学校要建立完善美育工作、艺术开课、艺术社团、学生艺术素养测试评估考核机制,切实提高艺术教育效果,深化素质教育。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