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贯彻落实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社保科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直达资金到位情况: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社保科共收到直达资金3.5亿元。其中中央直达金2亿元、直达资金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优抚医疗救助、计划生育服务补助与妇幼补助资金等。
二、直达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社保科共分配到各部门直达资金3.5亿元,直达资金系统内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已达到100%。按照项目支出进度及实际需要,各部门实际支付资金3亿元,社保科对应直达资金实际支付比例为86.1% 。
三、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我们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认真做好上级直达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直达“惠企利民”。合理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科学安排资金使用,保障好重点支出需求。对直达资金到位情况、分配使用情况、监控平台信息情况进行整理归纳,切实发挥好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