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办发〔2012〕35号
2012年至2020年,是我市全力推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加速实现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编制实施《科技兴荣战略规划(2012—2020)》。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现制定如下意见。
1、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业生产装备研发与示范应用,综合运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手段,打造生态农业、信息农业和精准农业,加速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至2015年,建立农产品流通信息技术平台;选育或改良动植物新品种(系)5个以上;推广畜禽现代生产技术5项以上;开发智能化作业机械2种以上;建立动物数字化控制生产示范基地1处;建设现代苹果生产示范基地12万亩;农产品有机认证企业达到50家。至2020年,实现农产品流通全息化管理;选育或改良动植物新品种(系)10个以上;全面推广现代苹果生产模式;农产品有机认证企业达到100家以上。(责任部门:农业局、畜牧局及相关部门)
2、努力提升现代渔业。在生物育种、生态养殖、远洋捕捞、海洋生态与减灾领域集中解决一批技术难题,强化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力度,以科技创新卸载近海资源衰退压力,打造环境友好型渔业生产新模式,实现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至2015年,培育新品种(系)5个以上;建立远洋捕捞信息化技术应用示范体系1套;生态养殖模式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成海洋牧场构建技术研究,建设海洋牧场50万亩。至2020年,培育新品种(系)10个以上;全市远洋捕捞渔船信息化技术覆盖率达到100%;生态养殖模式覆盖率达到100%;建设海洋牧场60万亩。(责任部门: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及相关部门)
3、稳步发展海洋食品产业。突破水产品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共性技术,建立高安全性、高利用率的食品产业体系,集中力量突破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及有效成分利用技术,开发生产保健品、化妆品和生物制品,提升产品附加值。
至2015年,主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年均开发保健品、化妆品、生物制品等新产品10个以上;至2020年,食品生产企业实现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覆盖,年均开发保健品、化妆品、生物制品等新产品15个以上。(责任部门:药监局、经信局、质监局、科技局、检验检疫局、食品工业促进局及相关部门)
4、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产业。围绕现代设计、现代制造领域,组织企业实施一批重大技改项目,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开发先进制造装备、精密配件等产品,提升产业技术集成和产品配套化能力,拉长汽车及机械、船舶及零部件产业链条。
至2015年,年均实施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技改项目100个以上,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达到10家;年均开发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5个以上,汽车工业市内配套率达到35%以上,船舶工业市内配套率达到20%以上。至2020年,年均实施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技改项目150个以上;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达到20家;年均开发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10个以上;汽车工业市内配套率达到45%以上,船舶工业市内配套率达到30%以上。(责任部门: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船舶工业促进局、机械工业促进局、中小企业局及相关部门)
5、加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领域,布局实施一批重点项目,鼓励企业独自或与科研单位联合,优先申报国家和省级项目,获取上级资金扶持,并在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品牌创建等申报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至2015年,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工项目120个,新增省级以上品牌20个;至2020年,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工项目270个,新增省级以上品牌50个。(责任部门: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工商局、质监局及相关部门)
6、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金融保险、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和商贸服务业,重点培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农村信息化等新兴产业,构建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体系。以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蓝色海洋资源为依托,引入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景区建设和旅游产品创新,重点发展滨海观光游、休闲度假游、自然生态游、民俗风情游,打造以“极地胜景、好运荣成”为核心的现代旅游产业。
至2015年,培育电子商务龙头示范企业10家,建设现代物流配送基地30处、新型数字化示范社区1处;完成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信息采集量达到60万人(份);培育第三方公共研发机构1处;设立“科技支行”;开发统一标识旅游产品10种。至2020年,培育电子商务龙头示范企业20家,建设现代物流配送基地45处、新型数字化示范社区5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实现全覆盖;培育第三方公共研发机构3处;开发统一标识旅游产品20种。(责任部门: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城建局、交通局、卫生局、商务局、金融办、旅游局及相关部门)
7、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在民生科技领域,逐步确立生物质能利用为主的能源消耗模式,研究集成一批适宜农村实用的公共卫生技术和装备,提高人口和健康水平。在环境与空间利用领域,围绕城市功能提升和空间节约利用,开展科学规划、小康住宅及节能技术研究应用,推进城乡建设现代化进程。
至2015年,旧村改造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受惠群众达到5万户;集成农村实用公共卫生技术体系1套;生物质新能源应用达到1.5万户。至2020年,基本构建农村小康住宅示范体系;集成农村实用公共卫生技术体系3套;生物质新能源应用达到2万户。(责任部门:城建局、农业局、卫生局及相关部门)
8、进一步健全领导督查体系。健全各级科技工作领导机构,完善科技创新考核办法,将科技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人才培养引进、自主知识产权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权重。(责任单位:督查考核办、科技局及相关部门)
9、不断创新投融资保障机制。在确保财政科技投入达标基础上,设立政府参股的创投引导基金,建立健全科技与金融合作机制,设立“科技支行”;规范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全面落实企业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科技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优惠政策。
到2015年,完成“科技支行”建设工作,政府参股的创投引导基金总额达到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引领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2%。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责任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统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及相关部门)
10、着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鼓励企业转型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扶持政策》等政策措施,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植力度,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
年均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个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30%左右。至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以上,到2020年达到55%以上。(责任部门:财政局、统计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及相关部门)
11、大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分期分批组织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到有关大学集中学习培训,积极邀请专家学者、上级领导、先进地区干部来我市开展大讲堂活动。对哈理工荣成学院和本市职业学校培养的人才,按本地就业率给予奖励;对企业职工晋升职称,按不同标准给予补贴;对于急需的领军型人才,采取技术入股、技术合作、人才租赁、高薪重奖、境内外人才密集地区设立研发机构等柔性方式借才引智。
全市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才队伍年均增加1200人以上,2015年总量达到4.5万人,2020年总量达到5.1万人。(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及相关部门)
12、持续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常态化办好“山东荣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活动周”和“企业院所行”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合作交流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及高端产业对接活动,年均新增合作项目50个以上。(责任部门: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机械工业促进局、船舶工业促进局、食品工业促进局及相关部门)
13、加速推进孵化器建设。加大对孵化器认定申报、政策和资金争取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及在孵企业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文件),同时免收孵化器及在孵企业荣成市权限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不含具有专项用途的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水利基金等专项收入和基金),各类中介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在孵企业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比例和年限予以补贴。
至2015年,建设专业孵化器3处,年均在孵企业达到20家以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50项以上,培育申报国家级孵化器1处;至2020年,建成专业孵化器6处,年均在孵企业达到50家以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100项以上,建成国家级孵化器1处。(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
14、努力推进研发平台建设。抓好国家海洋功能食品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和山东海洋食品营养研究院运营工作,推动国家海产贝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进程,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再创建一批国家、省、市级研发平台,确保年均增加省级以上研发机构2个以上,不断扩充源头创新群体。
至2015年,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40个;至2020年,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50个,其中国家级5个。(责任部门: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人社局及相关部门)
15、不断集聚创新载体示范功能。抓好“山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低碳经济科技示范城市”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科技兴海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加速“海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试点序列进程。(责任部门单位:科技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
16、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完善专利资助政策。本市范围内所有专利申请费、授权办证费及发明专利实审费以及发明专利授权后三年内年费予以全额补贴。制定关于专利投融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采取专利权入股、质押、信托等多种形式募集发展基金。加强专利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举报制度。
职务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量每年增长10%以上。到2015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到2020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5件。(责任部门: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卫生局、公安局、农业局、药监局、物价局、文广新局、文化执法局、检验检疫局、工商局、质监局及相关部门)
17、切实提高社会科学素质。健全集成配合、多方联动的科普工作机制及科普服务网络,加快科普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围绕科技创新、节能环保、低碳经济、文化产业发展等主题,通过举办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等形式,每年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日”、“科技下乡”等科技宣传与推广活动不少于50次,在全社会倡导创新精神,培育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提高全民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妇联、团市委、科协、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药监局及相关部门)
18、持续开展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奖励自主创新先进单位和个人、专利示范企业、品牌创建先进单位和革新成果,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责任部门:科技局、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及相关部门)
19、切实加强调度督查工作。各项任务第一责任部门为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完成所分配任务,并于每个月20号之前将工作情况报经市科技局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责任部门:科技局、督查考核办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