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直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践行“为民办实事”为原则,以开展“要素式”办案改革为切入点,深化仲裁办案模式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提升仲裁工作质效,强化服务能力,打造阳光仲裁品牌,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探索“要素式审理”,推动办案模式改革。2020年7月起,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合当地历年来案件类型实际,归纳出各类案件涉及的基本要素事项,设计庭前要事实确认表,学习要素式庭审、要素式文书写作,打破以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调查、辩论的传统庭审模式,以工伤保险待遇类案件为试点开始试行要素式办案模式,并逐步向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推广。
二是实行“两步三确认”,节省优化仲裁资源。“两步”是指“一步到庭”“一步确认”,即在立案时,先由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要素表,并将所有受理通知、出庭通知一次性送达;立案后,由书记员联系被申请人、第三人领取出庭通知、调解建议书等材料时,指导其填写要素事实确认表,并告知当事人对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三确认”庭前、庭中、辩论三次确认焦点争议。即指庭审前,对双方当事人填写的要素表进行审核归纳。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要素表中无争议的要素记录在案,对有争议的要素指导当事人有针对性的准备证据材料。在调查辩论中,省略对无争议的事实部分的举证、质证,辩论,只针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提高庭审效率。
三是全面开展“要素式”,打造优质仲裁服务。2021年起,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工伤保险待遇、单一工资、二倍工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经济补偿(赔偿金)案件全部实行要素式办案。通过要素式办案方式审理劳动纠纷案件,促进仲裁员转变办案思维及思想观念,主动办案、灵活办案,抓住案件审理重点,节省案件审理时间,提高仲裁效能,从而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