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地址:荣成市观海东路28号)领取或是到市档案馆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科室、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名称、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情况。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三公经费(按照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公开)、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荣成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索引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二)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1、网址: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2、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办公室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机构和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荣成市观海东路2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0631-7591987 传 真:0631-7591977 电子邮箱:rcshbjbgs@wh.shandong.cn 。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网址提交。邮政编码:264300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进行投诉。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本机关投诉电话:0631-7592995,12369.地址:荣成市观海东路28号。电子邮箱:rcshbjbgs@wh.shandong.cn邮政编码:264300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631-7561032通信地址: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邮政编码:264300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附件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二: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2022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