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背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编制了《荣成市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二、主要内容
市级共保留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56项,涉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13个部门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等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主要内容包括: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时限等5个方面内容。
三、相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控制中介服务范围,健全清单调整机制。对各部门、单位能够通过相互征求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为中介服务项目。对按照规定应由各部门、单位委托相关机构提供的技术型服务,要纳入政务服务程序,由各部门、单位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现有或已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2、今后,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改革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严控新增中介服务项目,对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
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18年荣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荣成市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废止。
原文链接: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荣成市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