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稳岗就业>公示公开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28X4/2020-15401
    • 发布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内容分类:公示公开
    • 成文日期:2020-08-0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荣成市就业政策办事指南(共24项)

时间:2020年08月04日 17:20 来源:荣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服务机构: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一、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

政策名称: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

享受对象:各行各业优秀技术工人

政策内容:表彰和宣传各行各业优秀技术工人,促进广大劳动者提高技术技能。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由荣成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已获得能手称号,在本职业(工种)中的技术技能水平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大奖的评选: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的;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获得省(行业)级技术能手称号,且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能手的评选: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补贴标准: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由荣成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办理流程:具体以人社部门印发的通知为准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二、齐鲁首席技师

政策名称:齐鲁首席技师

享受对象:优秀高技能人才

政策内容:齐鲁首席技师,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本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并由荣成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职业技能在全国或全省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近4年内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省技术能手”等称号;或者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或者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在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3、在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革新成果,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补贴标准: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并由荣成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办理流程:推荐申报齐鲁首席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1、《齐鲁首席技师申报表》;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三、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政策名称: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享受对象:高技能领军人才

政策内容: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在国家、省级奖励政策基础上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经费资助。

申请条件:

(一)人才培训基地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3-5个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3、建立完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4、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弘扬工匠精神、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2、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

3、技能人才比较密集;

4、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5、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补贴标准:在国家、省级奖励政策基础上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经费资助

办理流程:申请设立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设区的市或省级主管部门推荐函。

2、项目申报书。

3、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相关佐证材料。

5、项目简明登记表。

6、申报视频(由学校主要负责人阐述申办单位优势及建设思路,时间不超过5分钟)

申请设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报报告。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3、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四、山东省高级技能人才

政策名称:山东省高级技能人才

享受对象: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

政策内容: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山东省技术能手给予一次性2000元奖金。

申请条件:

(一)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申报条件:

1、山东省境内各类企业职工;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生产一线岗位的技师(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

4、职业技能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多次在国家、省级竞赛获得优秀成绩者;

5、设区的市或省属行业、企业“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获得者。

(二)技术能手申报条件:

国家一类竞赛前15名、二类竞赛前6名或省级一类竞赛前10名、二类竞赛前3名(一类竞赛系指跨地区、跨行业的全国或全省技能竞赛活动,二类竞赛系指国家或省有关行业牵头举办的全国或全省技能竞赛活动,或根据竞赛方案确定)。

补贴标准: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山东省技术能手给予一次性2000元奖金。

办理流程: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申报表》;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或获得荣誉证书等情况证明。

山东省技术能手需呈报材料:

《山东省技术能手申报表》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五、威海市首席技师

政策名称:威海市首席技师

享受对象:技能拔尖人才

政策内容:从工人队伍中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市政府命名为威海市首席技师,每人每月享受工作津贴1000元。

申请条件:(一)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条件:

1、职业技能在全国、全省或全市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近4年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省市“技术能手”等称号;或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或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在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2、具有绝招绝技,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排除技术障碍;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方法方面具有突出贡献;获得技术创新革新成果或专利,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二)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在带徒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所在单位技术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年龄一般不超所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补贴标准: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工作津贴1000元。

办理流程:推荐申报威海市首席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1、《威海市首席技师申报表》;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六、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技术能手

政策名称: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技术能手

享受对象: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

政策内容: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享受一次性奖励1万元;威海市技术能手享受一次性奖励2000元。

申请条件:

(一)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申报条件:

1、威海市境内各类企业职工;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生产一线岗位的技师(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

4、职业技能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获省级技能比赛大奖、“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多次在省、市级以上竞赛获得优秀成绩者;

5、市、区或市属行业、企业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获得者。

(二)技术能手申报条件:

参加国家一类竞赛获前20名、二类竞赛前9名,省级一类竞赛前15名、二类竞赛前6名或市级一类竞赛前5名、二类竞赛前3名(市级各类竞赛或根据竞赛方案确定)。

补贴标准:享受一次性奖励2000元。

办理流程:“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1、《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申报表》;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或获得荣誉证书等情况证明。

威海市技术能手需呈报材料:

《威海市技术能手申报表》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七、荣成市首席技师

政策名称:荣成市首席技师

享受对象:技能拔尖人才

政策内容:从工人队伍中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的技能拔尖人才,由荣成市政府命名为荣成市首席技师,管理期内,每人每年享受政府津贴6000元。

申请条件:

(一)荣成市首席技师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个人职业技能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市内同行业拔尖水平。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技术能手”等称号;市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得者。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或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

4、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5、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

6、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众多且成为企业技能骨干、技术能手,在市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7、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个人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补贴标准:在管理期内,每人每年享受政府津贴6000元。

办理流程:推荐申报荣成市首席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1、《荣成市首席技师申报表》;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4、申报人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个人信用等级报告。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八、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

政策名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

享受对象:高技能领军人才

政策内容: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各行业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上下游产业之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研发机制,实现技能大师工作站成员单位的共同发展。省级财政对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

申请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以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技能类)称号之一的;

2、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

3、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单位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站日常工作。

(二)载体建设的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2名以上;

2、技能人才比较密集;

3、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

4、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 平方米)。

补贴标准:省级财政对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

办理流程:1、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表。

2、申报报告。申报技能大师工作站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站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站计划目标等。

3、技能大师工作站所依托的企业、院校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九、山东省技师工作站

政策名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

享受对象:企业或者院校

政策内容:充分发挥行业、技工院校、企业现有高技能人才作用,通过采取名师带徒、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科研创新和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思想道德好、技能(技术)水平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评估认定的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由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 1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

申请条件:设立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3名以上社会公认、技艺精湛并在生产实践中起带头作用的知名技师或高级技师,其中至少有1名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等相应层次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2、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能为进站高技能人才提供较好的工作和学习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3、具有处于本行业较为先进的生产科研仪器设备;

4、有独立承担过省或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经历、经验和成果;

5、建立完备的“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工作制度,确保每年为企业或社会培养1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

6、对设立技师工作站高度重视,支持工作站开展各项研究和对外交流活动,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站良性运行发展。

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 10万元

办理流程:1、申请工作站职业(工种)、工作站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师、高级技师简介、业绩;工作站工作制度和计划目标一份。

2、《威海市技师工作站申报表》一式四份。

3、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申报单位的技师、高级技师人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5、已带或计划所带徒弟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十、威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政策名称:威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享受对象:企业或者院校

政策内容: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企业、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街道等培养载体建立,有助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对新设立威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奖励。

申请条件:申报威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室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高级技师,或经企业认定对推动产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技能带头人,或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影响带动作用大的乡土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且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

2、工作室拥有一支不少于3人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应是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级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且团队作用发挥明显。

3、工作室能够承担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技改项目,特别是能够参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者有需要传承的绝技绝活。

4、工作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制度体系及工作室规章制度,能够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每年能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

办理流程:申报威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提供下列材料:

1、威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一份,并报WORD格式和PDF格式电子版;

2、申请报告一份,包括工作室所在单位概况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工作室领办人和团队情况简介,工作室场地设备等工作条件和单位或主管部门资金支持安排计划,以及工作室工作制度和三年计划目标等,报PDF格式电子版;

3、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室领办人及团队人员身份证、技能荣誉证书、技术成果证书等扫描件,现有设施设备清单和照片,报PDF格式电子版。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十一、职业培训补贴

(一)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名称: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先行垫付培训费的认定培训机构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可由承担培训任务的认定培训机构向当地职业培训主管机构代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申请条件:为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就业创业群体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培训的认定培训机构,已先行垫付培训费。

补贴标准:(一)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发放培训合格证书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创业培训。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实训。按照4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非职业分类大典项目特色培训。按照第一档200元/人、第二档4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不再单独受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

办理流程:

1、培训机构提供材料向职业培训主管机构申请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2、职业培训主管机构查验补贴申请相关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公示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提交材料:

1、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

2、培训合格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普通技工学校在校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两后生”需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5、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

6、认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服务电话:0631-7503389

(二)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名称: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主要包括以下人员:脱贫享受政策劳动力及脱贫家庭子女、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可向当地职业培训主管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要求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一)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发放培训合格证书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创业培训。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实训。按照4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非职业分类大典项目特色培训。按照第一档200元/人、第二档4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不再单独受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

办理流程:

1、个人提供材料,向职业培训主管机构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2、职业培训主管机构查验补贴申请相关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公示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社会保障卡中。

提交材料:

1、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普通技工学校在校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下同)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两后生”需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4、认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服务电话:0631-7503389


十二、金蓝领培训补贴

政策名称:金蓝领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职工

政策内容:金蓝领培训补贴标准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

申请条件: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通过校企合作或企业培训基地开展“金蓝领”培训,以培养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高技能人才为主,不断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培训主管机构对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报送的培训方案进行审核、对培训过程采取“现场检查抽查+信息化监管+电话回访”方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拟发放培训补贴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对培训补贴申领资料进行严格的四级审核,所有程序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每年年底前将培训补贴全额拨付培训基地。

补贴标准: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

办理流程:培训人员经过职业资格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后,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负责申领培训补贴,应向职业培训主管机构提交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培训学员花名册;

2、学员签到表;

3、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4、课时考核记录和影像资料;

5、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6、培训费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服务电话:0631-7565235


十三、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政策名称: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享受对象:留学人员

政策内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部分转化技术项目资助经费,资助标准为10-2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待转化技术项目创新性强,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且符合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具有技术转化的主客观条件,预计转化期一般不超过 2 年;

(二)企业注册原则上不超过 3 年;

(三)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四)留学人员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30%(含)以上。 同时,申报企业中作为主要创办人的留学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熟悉技术转化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高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

3、无违法犯罪纪录;

4、重点支持有望冲击国家和省级层面创业类重点人才工程的人选,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和我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人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补贴标准:资助标准为10-20万元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填写《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并附企业的工商登记证书、完税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登记表、留学人员及其技术成果等相关证明,编制资助经费支出预算,经所在园区或县(市、区)推荐报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服务电话:0631-7562363


十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政策名称:高层次人才服务

享受对象:高层次人才

政策内容:服务内容包括:出入境服务、户籍服务、通关服务、住房保障、编制管理、旅游服务、企业注册登记、税务服务、身份认证和社会保险服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技信息查询、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休假保健、交通服务。

申请条件:持有山东惠才卡、威海英才卡、荣成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

补贴标准:提供相应服务

办理流程:直接向窗口提交申请。

服务电话:0631-7562363


十五、大中专毕业生聚荣就业支持计划

政策名称:关于优化“百千万英才计划”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享受对象:来荣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首次在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起,每人每月分别享受500元、1000元、3000元、6000元工作津贴,期限3年;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博士毕业生;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系统教学岗位硕士以上毕业生,“双一流”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驻荣高校教学岗位硕士以上毕业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参照执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急需紧缺专业大学生可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申请条件: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毕业生,与本市依法交纳各项税费的企业(含依法注册的各类私营生产性服务组织;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务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博士毕业生;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系统教学岗位硕士以上毕业生,“双一流”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驻荣高校教学岗位硕士以上毕业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参照执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急需紧缺专业大学生可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在全国职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毕业生,按本科生政策给予支持。技校和职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大专生、本科生政策给予支持。

补贴标准:依类别区分

办理流程:工作津贴:每年11月份集中申报,单位统一组织填写《荣成市大中专毕业生聚荣支持计划鼓励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申请材料包括:①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技校、职校毕业生除外);②劳动合同;③申报前四个月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距申报时不足四个月的,提交工作以来所有工资明细)④《荣成市大中专毕业生聚荣支持计划鼓励审批表》。

服务电话:0631-7562353


十六、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政策名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享受对象: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政策内容:

1、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对因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或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末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县(市、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不含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以及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无望的“僵尸企业”),可以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政策: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放宽到20%);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补贴标准:

1、一般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末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县(市、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办理流程:

1.企业撰写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副本;2.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进入“服务大厅”版块填写相关信息;服务电话:0631-7576257


十七、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名称: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文件依据:《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享受对象:个体工商户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2014年6月17日后在我市行政审批部门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大学生。
      补贴标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
      1、《营业执照(副本)》;
      2、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
      3、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4、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5、身份证;
      6、《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服务电话:0631-7581179
      办理地点: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荣成市府西路178号,人社局大楼3楼)


十八、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名称: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给予小微企业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对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限制),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是指企业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且有正常经营收入。

2013年10月1日到2014年6月16日期间注册的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补贴标准: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企业财务报表;

4、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工资发放表(有招用人员的企业提供);

6、《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服务电话:0631-7581179


十九、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政策名称: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家政服务机构

政策内容:经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家政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向商业保险机构,统一为16-60周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不低于120元标准的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办理流程: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

4、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和花名册;

5、家政服务机构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服务电话:0631-7581179


二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名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享受对象:创业者

政策内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申请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 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办理流程:

1、身份证、户口簿;

2、《营业执照(副本)》;

3、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证明》、大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留学回国学生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返乡创业农民工及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需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

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服务电话:0631-7581179


二十一、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名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申请条件: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办理流程: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年度新招收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4、《职工登记花名册》;

5、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6、工资发放表;

7、企业与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8、企业财务报表;

9、《小微企业认定及贷款推荐表》。

服务电话:0631-7581179


二十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名称: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

(一)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申领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不在失信“黑名单”内;

2.申请单位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3.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单位法人代表须在本用人单位参保或法人代表名下其他单位参保(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的法人代表除外);

4.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必须从事全日制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工资高于申请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工资;

5.申请单位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设置账簿、缴纳税金、处理账务、编制财务报告,账目清晰、凭证规范,补贴资金按规定科目及时足额入账,不存在改变资金用途和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

(二)被招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补贴范围:

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2.属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前在最后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一年的;

3.属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

4.申请年度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的;

5.申请年度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机构法人代表的;

6.申请年度登记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的;

7.在单位失业后一年内又被原单位或原单位法人代表名下其他单位招用的;

8.从事房地产销售、代理产(商)品的宣传推广、各种信息中介服务的,以及在市区以外工作无法确认工作岗位的;

9.以劳务派遣形式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

10.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社保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参照申请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补贴标准:依类别区分

办理流程:

1.《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2.《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3.《营业执照(副本)》;

4.招用人员身份证;

5.招用人员《劳动合同》;

6.招用人员3个月以上工资凭证及对应银行代发工资明细清单等账目材料。

服务电话:0631-7575257


二十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名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灵活就业后就业困难人员

政策内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对其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贴3850元。

申请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威海市范围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上年度末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经本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从事灵活就业登记且办理档案托管并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贴3850元。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并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累计计算。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就近的基层平台、经办机构综合柜员提交申请;

2.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服务电话:0631-7571538


二十四、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名称: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

享受对象:企业在职职工

政策内容: 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纳情况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2、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纳入补贴范围。

3.企业职工须自证书批准日期(证书上的“发证日期”)12个月内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

办理流程:

1、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服务大厅-个人办事-职业技能补贴”功能模块,登记相关信息,进行网络在线申请。

2、工作人员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形成“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在系统中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供申请人查询。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荣成就业创业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形成“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放表”。

4、次月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中。

服务电话:0631-7576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