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结合我市已制定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我市22个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公开所涉及的领域有8个,分别为:财政预决算、扶贫、公共资源交易、征地补偿、农村危房改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未涉及领域有18年,分别为:国土空间规划、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