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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荣成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发展载体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8:44 来源:荣成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

 

政策干货:

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服务业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一次性扶持。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荣成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发展载体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荣发改发20208号)

申报条件:

2020年起,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服务业企业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省级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批复文件等资金申请材料至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扶持意见。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省级以上服务业重点企业申报材料;

3、省级以上服务业重点企业批复文件;

4、资金申请请示。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承办单位:

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7566508

实施期限:

2020年6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荣成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发展载体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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