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服务业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一次性扶持。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荣成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发展载体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荣发改发〔2020〕8号)
申报条件:
自2020年起,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服务业企业。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省级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批复文件等资金申请材料至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扶持意见。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省级以上服务业重点企业申报材料;
3、省级以上服务业重点企业批复文件;
4、资金申请请示。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承办单位:
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7566508
实施期限:
2020年6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荣成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发展载体的意见(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