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 | 0631-7310001 | 传真 | 0631-7310002 | ||||||
负责人 | 刘华健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00-11:30 工作日下午 13:30-17:00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荣成市黄海中路218号 | ||||||||
主要职责及 内设机构 | 主要职责 | ||||||||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 2、依照区委、区人民政府授权,领导和管理本辖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等各项事业; 3、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本辖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4、依法指导、协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扶贫、婚姻登记、民族宗教、老龄、关协、残联、殡葬和社团等社区服务工作; 5、组织实施区街居经济、城市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本级财政工作,协调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和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监督管理社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组织单位和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9、负责取缔、纠正在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摊、堆物、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 10、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劳动就业推荐,组织社会救助,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1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13、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街居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科普活动; 14、负责本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工作,组织年度征兵、预备役登记、民兵整组、训练和国防知识教育等工作,做好“双拥”工作; 15、办理区党工委和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 | |||||||||
机构名称 | 党政办 | ||||||||
机构负责人 | 宋爱玲 | 办公电话 | 0631-7310001 | ||||||
机 构 职 能
| 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公务工作,做好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起草、审批、印发综合性文件、报告和其他重要材料,组织安排重要活动,做好各种信息的统计收集和上传下达,做好行政后勤事务工作,做好重要会议的公务及后勤管理工作,抓好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和信息的发布、查阅等工作,办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机构名称 | 党建办 | ||||||||
机构负责人 | 殷炳娅 | 办公电话 | 0631-7310011 | ||||||
机 构 职 能 | (一)做好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 1、负责全街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研究和提出全街道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 2、规范组织设置,定期组织开展党组织设立、领导班子建设、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方面摸底排查,对不符合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及时整改、逐一规范;建立基层党组织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3、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任期、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责任,督促提醒基层党组织按期开展换届工作; 4、组织好基层各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深化党建工作月清月结机制,每月月初组织召开例会,明确当月工作内容,月底进行检查验收,夯实党建根基; 5、负责研究起草党建方面的材料,负责党务系统文件的收发、办理、回复,做好党建资料的归档、保管; 6、负责组织、安排党工委的各类党建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记录; 7、负责本街道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的谋划、组织和总结工作; 8、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时督导各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9、负责全街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基层组工信息; 11、深化“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应用,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时上传山东e支部系统、三务公开系统内容,定期督导检查。 (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协助党工委论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加强执行情况检查指导; 2、指导基层党组织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奠定发展党员工作基础; 3、做好入党材料审核和发展对象考察工作,深入考察入党动机及对党的认识,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建议; 4、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预备党员接收、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切实把住党员队伍“入口关”。 (三)做好党员管理工作 1、调查研究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党员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方法,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和活跃党的组织生活; 2、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生活等状况,有的放矢地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3、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联络服务及教育管理等工作; 4、组织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及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等工作; 5、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党费收缴,公示等工作; 6、健全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做好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及转出党员档案移交等工作; 7、做好农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工资测算及老党员、老模范待遇发放工作; 8、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 9、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及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机构名称 | 财政审计办公室 | ||||||||
机构负责人 | 郭丽平 | 办公电话 | 0631-7310003 | ||||||
机 构 职 能
| 负责编制街道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按格财经纪律做好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各项基金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对镇办企业、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的监督审计,统计上报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数字。 | ||||||||
机构名称 | 社事办 | ||||||||
机构负责人 | 毕大成 | 办公电话 | 0631-3917231 | ||||||
机 构 职 能
| (一)民政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做好民政工作。 2、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 3、落实好农村特困供养、孤儿、流浪乞讨、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使鳏寡孤独人员、孤儿、流浪乞讨等人员应保尽保;做好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4、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工作。 5、做好每年度城乡困难家庭教育救助、慈善高考新生教育救助工作。 6、做好每年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户评选、资金发放工作。 7、依照《荣成市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做好城乡大病救助工作。 8、依照《殡葬管理条例》,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9、抓好民政对象的思想教育,处理好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10、按时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残联工作 1、负责60岁周以下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 2、负责为持证精神残疾人申请精神病免费服药、免费住院。 3、负责为残疾人申请辅助器具、扶贫项目及资金、无障碍改造、医疗补助、收视费减免及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0-14周岁残疾儿童需求调查。 5、负责为瘫痪在床残疾人申请上门办证。 6、负责为白内障患者申请免费复明手术。 7、负责残疾人就业系统录入及维护、康复系统录入及维护、精准康复入户调查等。 8、指导社区康复站工作。 9、负责春节为困难残疾人申请救助、助残日活动。 | ||||||||
机构名称 | 信访办公室 | ||||||||
机构负责人 | 杨政华 | 办公电话 | 0631-3917225 | ||||||
机 构 职 能
| 1、接受来信、接待来访,为信访人提供服务。 2、接受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单位或有关机关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直到妥善处理。 3、参与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4、协调国家机关负责人检查指导本辖区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5、经常调查、研究和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上级信访机关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6、向信访人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 ||||||||
机构名称 | 司法所 | ||||||||
机构负责人 | 宋爱玲 | 办公电话 | 0631-3917225 | ||||||
机 构 职 能
| 1、负责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负责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联通和移动版)定位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的位置情况,并随时上报市司法局。 2、负责整理社区矫正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的档案,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负责教育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活动及开展社区义务劳动。 3、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村居核查辖区内收监人员的基本信息。 4、负责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5、负责整理法律援助资料,录入威海市公共法律服务数据统计表。 6、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代的其他工作。 | ||||||||
机构名称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机构负责人 | 毕大成 | 办公电话 | 0631-7320148 | ||||||
机 构 职 能 |
1、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三属”、伤残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2、做好政策宣传咨询,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3、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4、根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5、采集本辖区退役军人数据信息,汇总上报,归档管理。 6、指导村居做好退役军人光荣牌悬挂、日常精神抚慰等工作。 | ||||||||
机构名称 | 综治网格办 | ||||||||
机构负责人 | 杨政华 | 办公电话 | 0631-3917225 | ||||||
机 构 职 能
| (一)网格化治理中心职责 1、汇集信息。对网格员、协管员采集的基础信息,及时整理汇集、分类建档,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上报。 2、分流交办。工作中发现或接到网格化治理工作站、网格员、协管员上报的群众诉求、问题隐患、矛盾纠纷等相关信息,属于网格化治理工作站职责范围的,及时交办;属于街道职责范围的,及时协调解决;超出协调能力范围的,需要由市级网格化治理中心协调的,及时报送。 3、反馈结果。对网格内事项,网格化治理中心、网格化治理工作站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按时按程序报告办理结果,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网格员、协管员或相关单位和居民群众。 4、督导考核。根据制定的具体考核细则,每日对各社区的办结问题情况进行督导,每周将办件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每月根据周通报情况,形成当月排名。 5、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网格化治理研判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网格化治理的决策部署,听取网格化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网格化治理形势,讨论决定网格化治理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网格化治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并做好会议记录。 6、立案建档。对在工作中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对网格化治理工作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收发文件、电报、领导讲话、会议材料、会议纪要、简报、电话记录等文书材料及事件流转办理过程建立电子档案。 7、汇总网格大事。每日收集各社区上报的网格重点工作事例,根据当日报送情况汇编成街道每日网格大事件,上报市级网格中心,并在网格工作群内推送,给各社区相互提示、相互借鉴、相互促进。 8、编发网格微新闻。每日对近阶段各类民生、法制新闻进行甄选、简化,编发网格微新闻,每日汇总并于21:00前发布至网格工作群内,以微信消息形式实现精简而快速地传播。 9、评选网格先锋。每周对各社区提报的网格先锋人物推荐审批表进行审核,将先进网格员、协管员优秀事迹汇编成文字,在网格工作群内进行宣传。 (二)综治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2、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3、组织协调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4、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5、对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6、掌握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7、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8、对辖区内群众有关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9、逐步实现对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等。 10、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创建活动。 11、发展壮大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群防群治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 ||||||||
机构名称 | 纪工委 | ||||||||
机构负责人 | 车丽 | 办公电话 | 0631-3917237 | ||||||
机 构 职 能
|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街道党工委相关工作的决定。 2、按照干部、党组织管理权限,重点监督检查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 3、负责协助街道党工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协助党工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按有关程序,对街道党工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街道党工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立案审查。 5、负责受理街道党工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信访举报,接收办理上级纪委监委移交的信访举报件。 6、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7、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督查督办、推动整改。 8、负责指导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参与村居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月度考评。 9、履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机构名称 | 妇联办 | ||||||||
机构负责人 | 周丽娜 | 办公电话 | 0631-7321594 | ||||||
机 构 职 能 | (一)妇联工作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2、代表妇女在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主动参与、科学管理、维护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开展"廉洁家庭"、"精致农家"、"清洁家园"和拥军优属等活动。推动经济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参与庭院建设和苗木绿化的规划与管理。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视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维护社会稳定。 5、普及反家暴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6、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代表联系户、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做好培养推荐基层后备妇女干部工作。 (二)计生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严格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 2、负责对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并积极落实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3、做好一孩、二孩生育服务手册、三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审批和发放等工作。 4、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和相关程序,负责各项农村奖励政策、城镇失业无业独生子、特殊家庭政策的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管控、计划生育政策咨询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育龄妇女基础信息采集等信息统计报送工作,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随访工作。 6、负责早孕信息排查和报送工作,做好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上级部门计划生育宣传内容,制定出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培训、宣传等工作。 8、负责制定年度适龄妇女孕环情普查等工作计划、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9、负责流动人口摸底排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三)老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关于山东省优待老年人的有关规定,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 2、摸排统计上报辖区老年人口的有关人员信息,做好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和100岁以上老人百岁补贴的发放工作。 3、协调、指导、督导各社区老年福利与服务建设,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发动老年人老有所为,推动基层老龄工作发展,承办上级老龄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机构名称 | 农业办 | ||||||||
机构负责人 | 刘庆昌 | 办公电话 | 0631-7310018 | ||||||
机 构 职 能
| 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拟定全街道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和检查农业农村各项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和管理好全街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防汛、防风、防旱和抗灾、救灾及灾后复产工作;配合市职能部门,搞好农业技术攻关、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工作。 4、做好森林保护,森林调查,松材线虫防治等工作。 5、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街道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6、做好街道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各项任务 | ||||||||
机构名称 | 城建办 | ||||||||
机构负责人 | 单涛 | 办公电话 | 0631-3917223 | ||||||
机 构 职 能
|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街道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规划审查、共识、听证和报批。 3、负责街道辖区垃圾分类以及环卫一体化的建设,每日对村居垃圾分类、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督查整改,每周进行通报,每月进行集中考核。督导村居迎接各级部门验收、暗访、集中考核,并督促村居进行整改、上传整改照片。管理街道环卫队,每月进行督查考核。 4、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街道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负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并监督村庄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建设;负责完善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等详细规划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对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开展摸底核查,督导相关村居进行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整改进展实行周调度。强化土地违法行为巡查,开展常态化巡查,每周对重点区域巡查两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制止查处。 6、负责街道辖区违法建设的排查、整治、拆除工作,对检查发现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对排查问题进行销号整改,并负责拆除后清理、硬化改造工作。 7、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机构名称 | 经贸办 | ||||||||
机构负责人 | 于华建 | 办公电话 | 0631-7310005 | ||||||
机 构 职 能 | (一)劳动保障工作 1、负责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征缴、管理和保险金的发放工作。开展城乡参保资料的初审登记,查询日常参保情况。 2、负责居民医保的宣传、征缴。 3、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法规政策。 4、为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流动人员、失地农民等有就业要求的劳动力资源登记造册,掌握就业去向。 5、组织开展就业服务,进行失业登记、职业指导、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帮助申办《就业创业证》。认真做好申请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的核查和上报工作。 6、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重点帮扶对象的调查摸底和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督促和协调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 7、组织辖区内用工单位、个人、私营经济组织从业及自由职业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8、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村居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基础台账。 10、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的退休认证工作。 (二)统计工作 1、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 2、负责组织领导、管理和协调本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各项统计工作。 3、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上级统计部门统一规定的统计工作任务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布置的统计调查工作,统一搜集、整理、汇总、管理、发布本街道二、三产业及社会、科技、城镇居民生活等各类统计数据。 4、负责本街道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5、对本街道办事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监测报告,为街道管理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6、按照规定统一调查、收集、整理本街道的基础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统计资料。 7、负责建立和完善本街道统计网络,并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组织指导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做好统计工作,有计划地对社区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普法学习。 8、搞好统计优质服务,发挥政府综合统计的咨询服务职能。 (三)经信工作 1、负责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建议。 2、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3、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政策、政策并组织实施。 4、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 5、负责辖区内企业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中小企业工作 1、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改革的综合指导与协调。 2、拟订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3、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 4、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五)工会工作 1、发展好街道工会会员,做好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2、指导和推进企事业单位、行业依法组建工会,引导职工加入工会组织。 3、指导和监督各类建会企业依法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和职工劳动合同。 4、广泛组织所有会员及职工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查保促等活动。 5、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指导建会企业推进民主管理,全面建立职代会制度。 6、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技能比赛、合理化建议和劳动竞赛等活动。 7、发动建会企业积极参加职工爱心互助保险投保及职工互保理赔等工作。 8、做好劳模职工疗休养工作、特困职工帮扶等工作。 (六)科协工作 1、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2、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壮大街道各类学会、研究会、农技协会队伍,对各类产业基地和专业示范户典型引导和管理。 3、发挥科普主力军作用,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举办各类实用技术讲座和培训班,传递科技致富信息。 4、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向省市申报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先进个人。 5、发挥科协独特优势,积极同其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友好交往、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 6、为科技工作者搞好服务,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使科协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 (七)投促工作 1、负责配合开展对外对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2、负责对外对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对接工作。 3、负责跟踪服务协调和解决项目落地签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直至项目落地投产。 4、负责商务局等部门重大项目考察、签约活动的对接工作。 5、负责汇总对外对内招商引资政策、重点项目产业政策及发展状况、闲置资产等资料。 6、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 ||||||||
机构名称 | 环保办 | ||||||||
机构负责人 | 张积尧 | 办公电话 | 0631-7310003 | ||||||
机 构 职 能
| 1、指导辖区内三、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 2、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对新建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引导、鼓励村镇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3、清理“散乱污”项目,按“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原料”标准,落实关停取缔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4、加强生活污染防治,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 5、加强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取缔辖区内入河入海污水直排口,保障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 6、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做好环境初信初访受理办理,落实行政措施,解决环境问题。 7、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信息。 | ||||||||
机构名称 | 渔业办 | ||||||||
机构负责人 | 隋俊水 | 办公电话 | 0631-3917227 | ||||||
机 构 职 能
| 1、每季度到辖区内各渔港、渔业企业检查安全应急演练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2、每周到辖区内渔港检查环境卫生。 3、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负责捕捞、养殖渔船燃油补助的申报、发放、审核等工作。 4、协助上级部门审核捕捞渔船许可证年审、小马力渔船年审。 5、负责给辖区内船东、渔企(渔业负责人)及渔港负责人发送恶劣天气预警、预报、禁渔、禁航信息通知。 6、负责统计整理渔船档案台账,帮助办理过户手续。 7、与渔政部门协调做好伏休期间渔船母港申报、渔船转移申报手续。 8、负责处置“12345热线”、“民生110”、“市民APP”、“市或区信访机构”及“来访”人员渔船欠薪工作、做好船东与船员的协调工作,必要时给船员出具相应的证明供船员到海事法院开庭。 9、定期组织辖区内个体船东、渔业企业(渔业协会)渔业用工管理(合同)培训,组织船员学习海上维权及救生等安全培训。 10、每日负责北斗监控、整理渔船船位汇总上报、辖区渔港在港情况汇总上报。 11、负责监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辖区内海域使用。 12、负责定期到养殖示范户指导相关工作。 13、负责每日检查辖区内渔港卫生,发现问题及时与渔港负责人沟通。 | ||||||||
机构名称 | 安监办 | ||||||||
机构负责人 | 于华建 | 办公电话 | 0631-7310389 | ||||||
机 构 职 能
|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承办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情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工商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6、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整改。 7、负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8、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的执法检查、复查及立案查处工作。 9、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11、依法组织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