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我市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450元,二档每人650元,未成年居民及高校学生每人200元,仍可享受550元的财政补贴。
自7月1日起,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1000元,二档每人1200元,未成年居民以及高校学生每人750元。
居民超过6月30日续交保费的,医疗保险视为中断,且不享受财政补贴。未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请尽快办理,以免因延误缴费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