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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荣成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7:22 来源:荣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荣成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威海天天购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威海云商电子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原《荣成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荣成市商务局        荣成市财政局       荣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荣成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和《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鲁商字〔2019〕86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以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服务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打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全面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着力抓好市级物流配送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体系,破解农村电商“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强化农村产品分等分级、加工包装、物流仓储、冷链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着力推进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建设,搭建培训形式多样、服务支撑有力的电商培训体系,进一步提升电商创业氛围,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以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中心为龙头,以22处镇级服务站、100处村级服务点为基础的资源整合、上下联通、全面覆盖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培训形式多样、服务支撑有力的电商培训体系初见成效,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跟踪培训服务100人以上;线上资源、线下资源实现有效对接,电子商务新业态充分利用,力争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3亿元,增长率1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建立荣成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利用原恒玺水产办公楼建立荣成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产品展厅、摄影棚、直播间、电教室、会议室、交流室等功能区。公共服务中心由专业运营团队运营,配备专业服务人员,除提供常规的业务对接、咨询等服务外,还可以根据我市实际提供设计包装、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孵化支撑、文案写作、咨询等拓展服务。中心同时具备电子商务资讯统计分析、服务内容展示、电子商务(远程)培训、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展示等功能模块。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公示、服务时间、设备管理、网站平台信息维护、投诉反馈、公共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开展对镇、村两级服务站点的日常运营管理、培训等活动。在醒目位置标明“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荣成市公共服务中心”。

2、推进镇(街)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镇(街)站点层面,各镇(街)可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镇级便民服务站或镇驻地商场、超市等机构,按照营业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标准,至少建设1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共计22处。村级站点层面,各村可依托村委、超市、邮政三农服务站、供销社生资服务站、村淘村级服务站、益农信息社等机构,按照营业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服务半径3公里的标准合理设置村点,重点选择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经济基础较好、特色农村产品丰富的行政村设立村点,先期全市安排建立100处村点,优先考虑省定贫困村的村点设置。每个站点至少配备1名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各项服务功能,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农民的需求和生产进行摸底统计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外发布站点各项服务内容;帮助村民网上购物,并协助解决购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向市级公共服务中心传递农村产品供应信息,由市级中心统一组织开展网络销售活动;建立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考勤、假期管理、货物配送等制度。在服务站点醒目位置标明“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荣成市某镇(街道)电商服务站”或“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荣成市某镇某村电商服务点”。

(二)搭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1、建立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利用原恒玺水产加工车间、库房等设施改造建设荣成市物流配送中心,引导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统一配送。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建立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及满足农产品上行需求的仓储物流中心;配备专业团队;制定市镇村三级物流相应的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及其它工作流程;实现农村物流配送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明确价格。在醒目位置标明“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荣成市物流配送中心”。

2、建设镇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充分利用镇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的场地、人员,与邮政、顺丰、“三通一达”等快递物流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以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的形式,探索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做到统仓统配、联收联投,打通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农村“最后一公里”。

(三)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基地。依托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解决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短缺为目标,以为在校大学生、农村电商创业从业人员、涉农电商企业提供技能实训和创业服务为宗旨,打造集互联网项目孵化、电商创业、企业转型、交流探讨、电商产业展示、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核心聚集区和电商人才输出中心区。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入驻电商企业、电商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资源对接、数据营销、品牌孵化、摄影美工、电商实训孵化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到2021年,初步建立培训形式多样、服务支撑有力的电商培训体系, 每年孵化涉农电商企业10家以上,每年为荣成企业输送从事电子商务工作的人才100人以上。

2、开展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培训。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针对不同人员需要开展专业化、专题型培训活动。对基层党政干部、村干部等,开设以电商趋势分析、县域电商发展及机遇解读、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介绍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启蒙式培训;对电商从业人员,开设以电商趋势分析、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平台、电商交易安全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对电商创业人员,开设以各大电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定位、装修、运营推广及客户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班及精英班;对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人员,围绕解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专业水平等开展专业培训;对具有一定学习和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开展农村电商脱贫技能培训;支持开展网红营销、直播营销、内容营销、事件营销等新营销培训,鼓励举办电商沙龙等活动,全面提升荣成电商发展水平。到2021年,开展各类培训活动20次以上,参训人员2000人次以上;跟踪培训人员不低于100人。

(四)提升农产品上行水平

重点推进农产品集中交易场地、农产品共享云仓建设,打造农产品供应链。选择农产品有一定特色、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知名度的镇,建立不少于2处农产品集中交易场地,在物流快递中心区域,建立农产品共享云仓,完善农产品分等分级、加工包装、物流仓储、冷链等流通基础设施,引进专业电商运营团队,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推广销售“荣成苹果”、“荣成无花果”、“荣成甘薯”等特色农产品,引入快递企业,提供优质优价仓储发货服务。农产品集中交易场地醒目位置标明“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荣成市XX镇农产品集中交易中心”,农产品共享云仓醒目位置标明“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荣成市农产品供应链共享云仓”。到2021年,建立农产品集中交易场地、农产品共享云仓2处以上,实现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达到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提升特色产品品牌影响力、实现特色农产品优质优价的目的。

(五)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设施标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投入品供应、统一种苗”等方式开展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和质量安全。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规范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流程,增加优质农产品安全供给。到2021年,标准化种植基地达到24个,新增认证基地面积1.5万亩,“三品一标”认定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77%;“三品一标”获证主体电子商务相关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2、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支持企业加快培育优质农产品电商公共品牌,积极融入全市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体系,提升农产品线上市场竞争力和增值空间。深挖“荣成苹果”“荣成大花生”“荣成海参”“荣成海带”“荣成牡蛎”“荣成鲍鱼”等特色知名品牌线上消费潜力,提升“中国绿色食品城”“中国海洋食品名城 ”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到2021年,打造2个以上农特产品电商公共品牌,带动5家以上农业企业品牌或农产品品牌,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实现销售。加大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开展品牌宣传、营销等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国优质农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及威海知名农产品展销会暨苹果擂台赛等市级以上农业类展示展销活动。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推广体系,引导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叫响“荣成苹果”“荣成大花生”“荣成无花果”“荣成海鲜”等优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电商公用品牌知名度。

3、实施全程质量追溯。以市检验检测中心为主导,7处农安服务站检测室和泰祥、好当家两家CNAS检验实验室为骨干,200多家企业监测中心和实验室为补充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以及覆盖全市种植基地的市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在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快速检测点,推动农产品企业、合作社等与检测机构合作,带动3家以上应用追溯的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开展线上销售。

(六)开展电商扶贫

推行“电商企业+贫困户”“电商企业+贫困村”等扶贫模式,推动贫困户、贫困村融入电商产业链条实现增收。鼓励有条件的电商企业参入省定贫困村或市级包扶村实体经济建设,利用村级闲置资产设立“电商扶贫车间”,开展农产品加工和网络销售,吸纳贫困村人口就业,增加贫困村集体、贫困户收入。到2021年,至少建立2处“电商扶贫车间”,单个贫困村或市级包扶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受益贫困户达到100户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

1、完善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深入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和部门、镇村开展调研,进一步优化完善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台账。

2、公开选择承办主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办主体,组织并督促承办主体按要求推进项目实施。

3、制定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办法。立足我市实际,制定合理合规、可操作的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办法。

4、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制定项目管理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加强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的办法。

5、做好政务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示范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在综合示范工作项目显著位置标注“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2021年1月)

1、落实承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承办企业建立示范项目推进台账,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

2、严格资金拨付。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并邀请市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开展资料核查和现场核实工作。项目验收后,对验收合格项目和拟补助资金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期满后,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按照支持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3、强化项目日常监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加强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验收小组负责对第三方机构参与日常现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监督检查,建立合理的第三方机构退出机制。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保证项目后期运营和实效。

4、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对财政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实行登记造册,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明确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5、做好信息报送。督促各承办主体及时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等资料。

(三)绩效考核、整改阶段(2021年2月—2021年6月)

全面总结验收创建工作情况,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上报总结报告;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自查,查找不足,迎接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等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的实地验收;对省验收小组提出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牵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工程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制定和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隋艳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永桓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工作由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分管同志担任。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整合“百千万英才”“乡村振兴”“电子商务”“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各方面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对返乡农村电商创业大学生、农村电商企业经营、电商人才培育、与知名电商服务机构合作、品牌推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降低农村电商创业成本,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引导农村电商快速发展。

(三)强化项目组织管理。建立完善项目台账制度,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第三方机构加强现场监督审核,如果发现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省级商务、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四)强化项目审核验收。制定项目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流程及验收条件,并邀请有关专家与威海市商务、财政、扶贫办等主管部门负责人参与验收工作。承办单位在项目建成且符合验收标准后,应及时向商务、财政等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商务、财政等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实地察看与审核相关材料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对每个项目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并由参与验收工作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五)强化资金拨付程序。财政部门根据资金安排方案,以及经商务部门认可的项目进度情况,分批次拨付资金,确保示范工作顺利实施。项目验收合格且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至少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将全部资金拨付到位。

(六)强化项目备案档案管理。商务、财政等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经得起审计检查。每年12月底前,商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已支持项目及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报省及威海市商务、财政部门备案,并附相关材料。

(七)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推行综合示范政务公开,及时、全面、集中地公开综合示范工作相关信息;做好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对接工作,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以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材料。

(八)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引导电商协会、网络联合会等民间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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