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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多维管控 保障休渔秩序 荣成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抓好休渔管理工作

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29 来源:荣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龙须岛渔港内,渔船停靠井然有序。


目前正值伏季休渔期。连日来,我市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加强信息摸排、形势研判,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制度。

虎山镇从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督导检查、渔民转岗就业四项重点工作入手,助力休渔工作健康发展。

虎山镇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组织百名巾帼志愿者进农村、进社区、进码头、进集市开展多形式的休渔宣传活动。同时,建立休渔管理微信工作群,每日早、晚对渔业企业、个体船东、船长进行提醒,提示切实增强遵规意识、安全意识。

在强化责任落实方面,虎山镇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包码头、包企业、包船东、包船长责任机制,并坚持24小时紧盯不放,轮流值班,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同时,将分包工作情况与信用挂钩,每周落实,用激励机制推动责任落实落地。

虎山镇还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休渔管理督察小组,深入港口、码头进行实地巡察、检查,加大外部渔船停港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非法靠港加油、加水、加冰或偷卸渔货等扰乱休渔秩序的现象发生,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3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责令整改。

为最大限度减少休渔对渔民收入的影响,虎山镇积极协调域内企业、个体经营大户帮助渔民转岗就业,寻找增收途径。目前,已在好当家、鲁洋水产等企业安置就业渔民300多人。

港西镇组织渔业办工作人员深入辖区码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隐患风险点,扎实做好伏季休渔期宣传和检查工作。

工作人员对停靠在码头的渔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船登记造册,向渔民讲解渔业安全生产知识、伏季休渔相关法律法规,扎实做好休渔期渔港安全保障工作。

港西镇渔业办还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实,积极配合市海洋发展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等部门单位组成伏季休渔督查组,充分利用应急救援系统终端CDMA定位功能,对全镇渔船进行全天候监管,切实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

此外,港西镇渔业办抓住休渔期渔船船位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涉渔“三无”船舶、违规网具等依法进行清理整顿,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净化渔业生产环境。

成山镇压实管控责任、狠抓渔船监控、强化部门协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伏季休渔管理。

成山镇坚持“严”字当头,压紧压实管控责任,62名机关干部多渠道联系船东逐人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50名机关干部24小时轮班值守,随时掌控渔船动态。组织专人对渔船法院扣押文书真实性进行实地核实,前往辽宁、江苏、海南等地核实17条渔船异地扣押位置。此外还通过提前警示、约谈等方式,明确15个渔港负责人管理责任,加强对油、冰、水使用情况的突击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消除休渔隐患,成山镇加强渔港管理,严格执行进出港登记制度,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入港,不定期对渔港、渔船进行检查,大风天气则有针对性地拓宽邻近渔船之间的疏散通道,防范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同时,成山镇坚持在“实”字上下功夫,全面加强渔船监控。一方面,紧盯伏季休渔形势和任务特点,以在港口渔船监管、小型渔船监管、涉外渔船管控等三个方面为重点,综合运用北斗监控、港内巡查、集中管理等手段,对辖区415条大马力渔船进行实时管控,严禁违规出海作业,对非荣成籍渔船一律劝返;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每周三渔船在港情况上报制度,严格坞修审批、押船程序和坞修期间管理,安排专人做好坞修渔船押送、交接等工作,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桃园街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包责任,强化政策宣传,紧抓安全生产,切实加强渔船管控工作,从严从实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桃园街道制订并下发《桃园街道2020年海洋伏季休渔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集中停靠制度、渔港巡查管理制度、坞修审批制度,确保街道所有渔船全部返回母港,机关干部对分包的渔船进行监管、清点船位,实时、全面掌握船只动态,每天对渔港进行巡查,严格执行港口渔船停靠日报告制度,确保分包责任落实到位。

桃园街道多次举办船东、船员政策法规培训会,传达相关涉海法律法规以及休渔期相关管理政策,并通过微信群定期推送休渔期相关管理规定,广泛宣传休渔政策和意义,提高全民知晓率。

休渔期间,桃园街道每周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和渔港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违规操作、安全设施不到位的督促整改落实。此外,每月邀请市海洋发展局工作人员,讲解渔船海上作业、停泊和防风、救生、险情处置等方面知识,进一步提高海上安全生产技能,增强海上自救与互救能力。

市海洋发展局自5月1日起,安排工作人员下沉至全市15处母港进行驻港监管,对全市没纳入母港管理的8处企业自备港、其余16处捕捞渔港和22处养殖码头由镇街安排人员驻守和巡查,全市镇街驻港轮守人员120人,所有渔港都纳入监管范围。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实行副大队长、中队长分包责任制,联合相关镇街,对未归港停靠的法院扣押、异地执法机构扣押、卖外地和失联渔船,逐艘进行核查确认,明确具体船位,由所属镇街实行包保监管,确保在外渔船不发生违反休渔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时,严把海湾口门、加强海上巡航执法、重点强化海域布防,全面筑牢海上“三道防线”。

在陆地监管方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依托全市12处扬尘腥水检查站,重点查处道路运输非法渔获物及违规网具行为,并对全市30余家渔船修造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杜绝渔船转港坞修监管漏洞。严禁渔获物加工晾晒,伏休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60余家鱼粉加工企业同步歇业,对水产品市场、早夜市等场所进行经常性执法检查,严把消费终端环节,保障伏休管理秩序。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发挥信息化监控督导作用,对渔港、渔船分别进行24小时监管,与公安信息监控系统有效对接,实现渔港动态监控。同时,依托全市24处重点渔港的31个热成像电子栅栏,发现越线渔船即时报警与处置,确保对渔船违规动态实行全覆盖掌控。

据了解,自4月10日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外籍渔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查处外籍违规渔船27艘,驱离313艘。通过依港管船、海陆并举、昼夜值守、技防人防等严格管控措施,确保我市伏季休渔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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