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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20-03-20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3-20
    • 发文字号:荣政发〔2020〕3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

 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荣政发〔2020〕3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威政发〔2020〕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摸清我市人口信息底数和人口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调查,将为促进我市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自由呼吸·自在荣成”,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人口普查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威海市部署要求,统筹开展前期工作,周密布置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普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聚焦重点,精准推进。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内容。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务实举措,注重质量。此次人口普查范围广、要求高、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区镇、街道要立足实际,统筹利用好各层面资源力量,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普查质量。要强化财力保障,市财政部门要按时拨付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开展,市普查机构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要强化工作宣传,统计部门及各区镇、街道要依托各类平台阵地,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要强化信息手段运用,各级普查机构要采取电子化采集、共享行政记录信息等方式开展普查登记,进一步提高现场采集和数据处理效能。要强化工作纪律,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普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实施考核、奖惩以及处罚依据。要确保数据质量,此次普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普查机构要细化普查方案,明确任务进度要求,并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对普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和通报曝光。

四、强化领导,密切配合。市政府决定成立荣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具体实施工作。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及各镇、街道要于2020年4月10日前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于2020年4月底前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分区域、分层级落实普查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信息,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普查机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附件:1.荣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荣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荣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曲晓章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包军华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张起帅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滕  跃  市委统战部统战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忠伟  市教体局副局长、总督学

徐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彦红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晓红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景奕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友芝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宁  波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闫长青  市住建局副局长

马  海  市卫健局副局长

于红军  市统计局副局长

原军委  市外事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晓君  市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包军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附件2

 

荣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区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安排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宣传工作。

市委统战部负责普查中涉及台、港、澳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市教体局负责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普查宣传,并提供在校学生相关行政记录。

市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比对工作;协助开展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相关工作;部署协助配合普查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并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市司法局负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纳入全市普法工作要点,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普法宣传。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做好人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物业等单位配合做好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卫健局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外事服务中心负责人口普查中涉及外籍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市人武部负责驻荣现役军人及居住在军事管理区内的非现役军人的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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