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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0年02月10日 14:57 来源:荣成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

 

2018年荣成市物价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荣成市物价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价格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

(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运用价格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责任。

(三)按照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省、威海市委托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市场调节的商品、服务价格进行调控和管理。

(四)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呈报由国家和省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核定省授权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申报立项;承办颁发和管理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及收费年审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和政府制定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六)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反价格垄断及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指导经营者、中介组织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七)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网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1

个,局机关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 97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津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972.9万元,占1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

2018年支出预算为97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26.4万元,占95%,项目支出46.5万元,占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7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7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2.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 %。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1.4万元,占8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8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59.5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97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贴增长。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1.4万元,占8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8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59.5万元,占6%。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4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和日常办公费用,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6.5元,主要用于价格认证经费支出、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费用以及刊登印刷费用等,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8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额增加,保险基数调整,社会保障费用增多。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项)支出38.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障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额增加,保险基数调整,社会保障费用增多。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9.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26.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贴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89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贴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荣成市物价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预算申报期,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重点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荣成市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基本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多年来没有此项业务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基本持平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基本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行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基本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行车辆改革,现无车辆;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二部分:2018年荣成市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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