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期间收到1条建议,予以采纳。
意见:建议在总则或附则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定义,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的范围。
建议采纳情况:
您的建议已收悉,拟采纳您的建议,在总则部分添加“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法履行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的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依法接受委托开展执法活动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