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教师管理>特岗教师招聘

关于实施2020年度中高级职称“特岗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03日 21:43 来源: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各学区、市直学校(幼儿园):

为解决制约人才培养发展的瓶颈,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继续推行“特岗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高级岗位44个(高中4个,初中24中,小学16个),中级岗位6个(高中1个,初中3个,小学2个)。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威海及我市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要求。

(二)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优异。近3年教职工百分考核均要列所在单位前50%,其中2年要列前40%。

(三)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获得过县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名课程团队负责人、名师工作室负责人等称号,或者被评为荣成市基础教育改革先进个人(团队负责人)称号。

(四)个人信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级别。

三、竞争方法

(一)个人申请。11月3日前,有意向参加全市“特岗计划”竞争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要对申请人员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初步打分,打分结果要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11月4日前将《2020年度特岗计划考核量化打分汇总表》电子版通过钉钉发政工科刘艳。

(三)人员汇总。市教体局将对各学校提报的打分情况进行汇总,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各学段、各系列初步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审核打分。市教体局对各单位的初步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和证件打分,分学段、分系列确定最终推荐结果。

(五)人选公示。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市教体局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行“职称直推”,不占所在单位分配的中高级推荐数额。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核期内休过产假的教师,休产假当年的教职工考评成绩可不计算(所在单位把关审核),向前顺延一年。

(二)申报人员所申报学段必须与现任教学段一致。

(三)特校教师按实际任教学段进行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特岗计划”是顺应教育改革发展要求,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单位要从事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一要强化政策宣传,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研究本通知,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教师都能准确把握有关规定。

二要严格工作程序,按照统一推荐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把审查关、考核关、公示关,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执行评审政策,强化责任意识,凡在竞争中弄虚作假、扰乱工作秩序的,将严格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因思想不重视、宣传不得力、组织不严密、资格审查不严格等原因,给推荐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市教体局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特岗计划”考核打分方案

      2.附件2:2020年度特岗计划量化考核打分汇总表.xls

3.附件3:特岗计划个人打分一览表.xlsx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3日      

 


 

附件1:

“特岗计划”考核打分方案

围绕教育教学业绩和荣誉及获奖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

1.教育教学业绩

以近3年学校教职工考核成绩的平均分确定。计算方法:每年教育教学业绩得分=(1-本人年度学校考核平均位次比值)×70。

2.荣誉及获奖情况

(1)综合荣誉: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劳动模范、特级教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年度教育创新人物、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基础教育改革先进个人(团队)、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个人、优秀教研(备课)组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依次计8分、6分、4分、2分;任现职以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优秀的计1分。另外,县及以上各级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可参照上述标准赋分。

(2)教学荣誉: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名课程团队、名师工作室等称号的,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依次计6分、4分、2分。

(3)创新成果方面: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科研创新成果奖、永怀教育奖、年度基础教育改革微成果等,国家级特等、一等、二等奖分别计7分、6.5分、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5分、4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县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3分、1分,第一位成员按满分计,其他成员减半赋分。(荣成教育创新成果奖,按0.8分计分;2018年地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评奖分特等、一等、二等3个等级,对应原来的一、二、三等奖赋分)

(4)教学方面获奖:任现职以来,由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课、基本功比武、教师技能大赛等证书,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5分、4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县市级计1.5分,公开课、观摩课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分,录像课、优课(课程资源)、微课、说课按照对应级别减半赋分;其他部门颁发的上述奖励,均按照对应级别降级赋分,其中录像课、优课(课程资源)、微课在降级的基础上减半赋分。优课(课程资源)主讲人按满分计,其他成员减半赋分。

(5)教科研方面获奖。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正式规划立项的课题研究,通过验收已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依次计4分、3分、2分、1分,主持人按满分计,其他成员减半赋分;获得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称号的,地市级、县市级分别计4分、2分。

(6)发表论文论著情况。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编写或参与编写的正在使用的教材,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依次计3分、2分、1分、0.5分,属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的,加0.5分。主编(第一作者)按满分计,副主编(第二作者)减半,以此类推。另外,获奖论文(业务主管部门独立评审的)和经验交流,省级、地市级和县市级依次计0.6分、0.5分、0.4分。

以上六类奖项各类不累计,只取最高的奖项计分。

所有获奖或取得成果证书发证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前。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