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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781R-RC/2020-15252
    • 发布单位:荣成市人大办
    • 内容分类: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成文日期:2020-11-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对荣成市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大力发展荣成夜间经济)的答复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0:17 来源:荣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宋丽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荣成夜间经济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荣成夜间经济发展的支持和关心。

一、工作开展重点

(一)建立夜间经济发展协调机制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分管领导主抓,宣传部、教体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税务局、卫健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参加,统筹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各部门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形成推进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丰富推广夜间消费体验活动

1.夜娱荣成。加大夜游特色景点路线建设力度,优化交通和灯光设置,借助滨海公园、樱花湖体育公园等天然资源,推出富有创意的灯光秀、游船夜行等夜间消夏避暑活动,向广大市民和外来游客展现荣成夜景;加快滨海房车驿站规划建设,积极培育房车文化和旅游开发;结合市民文化活动公园、滨海公园、樱花湖海鲜美食街,引导博物馆、文化馆、电影院、音乐吧等休闲场所延长开放时间,引导专业的演艺公司在街区策划组织消暑晚会、沙滩音乐节等主题突出的文化艺术活动;引导现有KTV、酒吧等夜间娱乐场所规范经营秩序,创新经营模式,并通过举办K歌大赛、微型演唱会等活动,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吸引客流量。

2.夜品荣成。每年6月1日-10月31日18点-24点,特色街区和夜市可设置外摆区,为居民提供夜间休闲娱乐餐饮场所;通过樱花湖海鲜美食街、博隆金街夜市、中韩边贸城夜市大集等组织啤酒节、美食节、海鲜节、小吃节等各类餐饮嘉年华活动,开展“荣成十大海鲜美食”评选和推介活动,进一步营造夜间餐饮休闲氛围;鼓励博隆时尚购物中心打造夜间美食示范街区,依托特色小吃、休闲饮品等餐饮品类,构筑多元化饮食消费结构;引导市内品牌餐饮企业适时延长夜晚营业时间,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

3.夜购荣成。推动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等延长夏季营业时间至22点;鼓励开展夜间专属折扣、夜间加倍积分等夜间推广、打折让利促销活动,引入深夜购物、体验式购物、嘉年华等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促进夜间购物消费;支持企业加快推进购物自助结算、自主结算系统应用,提升顾客购物便利性和效率。针对特定夜间消费区域,公交夜间专线延长至22点。

4.夜学荣成。利用城市书屋、图书馆等营业网点,开展夜间文化、科普、教育、青年读书会等夜间知识提升和普及活动,让广大市民走出家门,给夜间经济生活增添文化元素;以夜间书市、书吧等营利性文化场所为载体,打好夜间经济的“文化”牌,丰富夜读市场。

5.夜健荣成。依托樱花湖体育公园、绿轴公园、滨海公园等场所以及各类文化广场、小区广场、城区体育场馆等,举办夜间自行车慢骑、太极拳等各类大众体育赛事活动;做好休闲运动公园、体育场馆等体育场所延长开放工作,推广夜间全民健身体育运动,促进夜间体育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1.以“一湖一环”景观带为重点区域,打造樱花湖特色夜间餐饮聚集区。划定樱花湖湖面活动区域,策划夜间游船休闲业态。以“荣成海鲜”为切入点,精心打造高档海鲜美食街区,构建标志性“夜旅游”发展带。鼓励周边影院、商城、游乐场等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强化休闲和商务集聚效应,满足夜间餐饮、娱乐消费需求。

2.以博隆金街夜市为重点区域,打造集特色餐饮、民俗文创、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夜市金街。采用独具荣成特色的装修风格,内设天鹅喷泉、墙壁涂鸦、海洋生物雕塑等网红打卡地。面向游客展示销售花饽饽、手工窗花剪影、海洋食品等荣成特色民俗产品。汇集全国特色小吃,丰富餐饮种类,满足市民和游客的多样化饮食需求,丰富夜市业态规模。

3.以中韩边贸城夜市大集为重点区域,打造涵盖“吃、喝、玩、乐、购”全品类的平民化夜市。依托临近汽车站和高铁站的地理位置和人流优势,利用现有场地做好规划,作为西城区消费群体的夜间消费打卡地,同时满足来荣游客便利、直接、快速的旅行需求,为外来游客打造在荣吃、住、行夜间消费第一站。

二、保障措施

(一)创新监督管理模式

1.做好夜间街区试点工作。指导制定夜间街区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间街区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

2.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对夜市餐饮经营户的证照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夜市摊点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等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效率和精准度。

(二)优化交通组织秩序

1.规范夜间停车。梳理市区范围内停车场情况,规划完善停车泊位,提出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等具体措施,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

2.优化夜间出行。推动公交服务专线与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之间的交通对接,进一步优化夜间经济街区附近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加强出租车管理,依法打击和取缔黑出租。

(三)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1.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实施成山大道、高铁站及樱花湖周边区域夜景亮化提升工程,打造样板片区,其他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进。

2.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根据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公共厕所改造提升、治安、消防等配套设施。将夜生活集聚区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提高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推进全市无线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及周边的免费WIFI覆盖率。规划专门区域有序发展地摊经济。

3.加强标识引导。重点完善提升高铁站、汽车站和入城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引导服务功能,采用多语种标识,拓宽受众面,方便游客直接快速到达。

4.完善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四)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1.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免除商家夜间户外促销审批费用。

2.安排专项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用于业态引导和现有业态优化调整。对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效果好的旅游节庆活动、文体演出活动、赛事活动和地域文创产品展销活动、品牌产品展销活动等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对规模达到800平方米以上、摊位不少于80个的夜市运营主体,在项目建设和灯光美化方面给予投资总额不超过50%的资金扶持。对规模达到800平方米以上的商超、城市综合体及商业街区的运营主体,给予不超过50%的亮化电费补贴。

3.在符合环保、安全要求和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放宽部分区域夜间经营场所商户临街外摆限制,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鼓励商家运用抖音、快手、短视频等自媒体形式,加大企业经营特色推介力度;组织自媒体节目评选比赛,增强与消费者互动,吸引外来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