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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农补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索引号:12371082494485385W/2020-15806
    • 发布单位: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 内容分类: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成文日期:2020-10-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指南

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5:49 来源: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全市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量100头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量50000只以上,蛋鸡/蛋鸭存栏量10000只以上,羊年出栏量500只以上(鹅养殖规模参照蛋鸭标准),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均可自愿申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补贴。

2补贴范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目前,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包括:H5+ H7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猪O型口蹄疫疫苗,牛羊O型、A型口蹄疫疫苗,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3补贴标准:

        1.补贴畜禽数量。以该规模养殖场在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畜禽存栏数量为申请补贴的畜禽存栏量;以该规模养殖场全年产地检疫数量为申请补贴的畜禽出栏量;两者之和计为申请补贴的畜禽饲养量。

2.补贴疫苗数量。补贴疫苗数量根据国家和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测算。

1)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蛋鸡、种鸡、种鸽、蛋鸽、种鹌鹑、蛋鹌鹑、种用珍禽、种用蛋禽以及生长期超过70天的肉鸡按饲养量每年每只补贴2毫升;生长期低于70天的肉鸡以及肉用鸽子、鹌鹑、珍禽按饲养量每年每只补贴0.3毫升。

生长期低于70天的肉鸭按饲养量每年每只补贴0.5毫升;种鸭、蛋鸭按饲养量每年每只补贴4毫升;鹅按饲养量每年每只补贴6毫升。

2)口蹄疫。牛(不含奶牛、种牛)按存栏量每头每年补贴O型口蹄疫疫苗4毫升,按出栏量补贴2毫升;羊按存栏量每只每年补贴O型口蹄疫疫苗2毫升,按出栏量补贴1毫升;奶牛、种牛按饲养量每头每年补贴O型、A型口蹄疫疫苗各4毫升;猪按出栏量每头每年补贴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2毫升。

3)小反刍兽疫。羊按存栏量每只每年补贴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头份。

3.疫苗计价标准。疫苗补贴单价按照当年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的本地同类疫苗价格计算。

申请程序:每年1215日前,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附带上述申报材料向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财政局提出自购疫苗经费补助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

1.自购疫苗经费补助申请表;

2.每批疫苗的二维码;

3.全年产地检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5.强制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原件,并且畜禽免疫抗体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每半年1次,每年2次,每次检测样品量,家禽不少于30份,家畜不少于20份)。

咨询电话:0631-7572873

受理单位: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办理时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财政局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相关材料和《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补助汇总表》上报威海市畜牧业发展中心、财政局。

       联系方式:0631-757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