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以及威海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荣成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荣成”( http://www.rong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荣成市青山东路688号,邮编:264300,电话:0631—7561952,传真:0631-7561309)。
(一)概述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及2019年度各级政府印发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不断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深化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任务。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继续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抓好落实。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面理顺和规范《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等制度的落实。组织集中学习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文件新要求,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荣成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卫生健康局板块开设“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饮用水安全”等重点领域公开信息。
(四)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本年度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回应涉及本单位职责的公众关注热点问题,主要领导通过行风热线和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回应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2019年,市卫生健康局共收到主办类的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3件,内容涉及分级诊疗、村级医疗队伍建设、优化医疗资源、员工心理疏导、老年人关怀等多方面,这些提案基本上得到了答复和落实,有力促进了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发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公开内容
本年度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7000余条,其中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70余条,微信发布布各类信息500余条,各类媒体报刊发布信息6500余条。
2.平台建设
设置了政务公开工作及查阅场所,便于存放和查阅政务公开条例、申请表、标准文书和政务公开档案等资料。为方便群众查询,公开了政务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等内容,设立了投诉电话。
(六)政务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度没有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七)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我委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全部予以减免。
(八)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九)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9年,进一步规范了保密审查程序,信息发布必须经科室负责人仔细审核、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送交市委保密局确定,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11 | 11 | 11 |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9 | 64 | 194 | |
行政强制 | 0 | 1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 | 6400余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1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够强;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不够细致。
针对不足,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增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有效渠道,打造政务公开新亮点,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政务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认真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使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应公开尽公开”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