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1日荣成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荣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荣成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
宋修骞为荣成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