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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9:09 来源:荣成市扶贫办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公布荣成市扶贫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威海市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的精神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全年,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104条,为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92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日常工作中多注重业务,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完全满足互联网时代社会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的需求。2020年,我们一是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扶贫开发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管理经验,以及公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和服务功能作用。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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