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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2019-14705
    • 发布单位:荣成市政府办公室
    • 内容分类: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2019-07-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荣成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19年07月18日 13:45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升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4〕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于2019年7月16日颁布,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过程

2018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争当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排头兵,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山东省、威海市关于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荣成市财政局积极作为,结合“双提”工程要求请进来走出去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牵头制定了《办法》,并多次赴省财政厅、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公司征求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五章41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共6条。说明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依据,明确了基金架构及投资领域, 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由市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群,明确了引导基金资金来源,明确了基金决策管理体制、投资原则及优化整合方案。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共8条。市政府设立荣成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决策委员会作为引导基金决策机构,明确其主要职责。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设市财政局,明确其主要职责。明确市财政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国资服务中心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职责。说明引导基金的分红、退出机制及管理费核定原则。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聘请专业化基金管理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

(三)产业基金投资运作与收益分配。共15条。明确向引导基金申请成立产业基金的投资者条件、产业基金设立方案的审批、产业基金管理费、产业基金各出资人利益分配及亏损清算事宜。明确从财政扶持、资源开放等方面对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出资人进行激励奖励

(四)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共10条。明确引导基金以及产业基金的资金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引导基金托管金融机构由市财政局选择确定。说明产业基金不得从事的业务。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引导基金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附则部分。共2条。说明引导基金与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共同参股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明确了本办法施行日期。

三、文件的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原文连接: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