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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成长贷”银担合作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年07月16日 17:12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政办字〔2019〕11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荣成市“成长贷”银担合作业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荣成市“成长贷”银担合作业务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功能作用,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有效抵(质)押品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突破式发展的若干意见》(荣政发〔2018〕10号)和《关于完善科技、普惠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荣政发〔2019〕2号)文件精神,依托荣成市安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担保”),推出“成长贷”银担合作业务,面向荣成市挂牌企业和具备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在一定额度内,为企业提供快捷、灵活的融资担保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适用企业范围

(一)市政府确定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以最新名单为准);

(二)新三板、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

(三)高新技术企业;

(四)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

“成长贷”支持的企业要严格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

二、合作银行

所有在荣成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愿参与原则都可申报成为安信担保“成长贷”银担合作业务的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应与安信担保根据本方案研究合作细则,签订合作协议。

三、企业基本准入条件

(一)在荣成市区域内注册成立2年以上、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中小微企业,在荣成市依法登记纳税;

(二)企业主营业务清晰,生产经营正常,所属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并符合环保政策;符合“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要求,信用等级在B级(含)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评级在A级(含)以上;

(三)开展股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应为新三板、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企业每年一季度须向贷款银行、安信担保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半年时提供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四、贷款模式

“成长贷”银担合作业务分为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和担保公司增信业务两种贷款模式。

(一)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贷款模式

1.运作模式。企业将股权质押给安信担保,安信担保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合作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财政安排资金为股权质押融资贷款企业每年按照贷款额度1%进行贷款贴息;为安信担保股权质押融资每年按照贷款额度1%进行风险补偿(根据《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突破式发展的若干意见》(荣政发〔2018〕10号)第28条“鼓励信贷产品创新,银行业机构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贷款业务,按照企业当年质押贷款余额,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1%的风险补偿,给予企业1%的贷款贴息”)。安信担保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追加公司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除此之外不得再要求企业额外增加其他抵质押手段,如有增加,安信担保将不能享受该笔业务1%的风险补偿。

2.融资额度。由合作银行根据监管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的50%,新三板挂牌企业贷款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科技型、成长型、创新型企业,审计后的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股本的80%;对于其他类企业,净资产应不低于总股本。

3.融资费率。安信担保按照贷款总额的1%向贷款企业收取担保费,合作银行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当期基准贷款利率的30%,企业融资总成本控制在7%以内。贷款企业应按照实际贷款金额的10%向安信担保指定账户存入贷款保证金,企业贷款到期后不续贷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贷款保证金。

4.融资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到期后合作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手续(无还本续贷次数不超过3次),政策有效期内企业实际享受贴息一般不超过5年。

(二)担保公司增信业务贷款模式

1.运作模式。安信担保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由企业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同时要求每一百万元担保额提供一名自然人的反担保保证,合作银行根据担保额度为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其中合格反担保保证自然人条件为:

(1)信用评级在A级(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诉讼或其他重大事件;

(2)由该企业自主推荐,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反担保保证能力;

(3)有可证实担保能力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

必要时,安信担保可要求贷款企业追加其他反担保措施。

2.融资额度。单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融资担保额度的核定需与企业经营规模、实际用途、未来还款预期等相匹配。

3.融资费率。安信担保按照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和我市融资担保实际情况向贷款企业收取不超过贷款总额1.5%的担保费,合作银行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当期基准贷款利率的30%。

4.融资期限。单笔业务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实际执行中可根据客户业务发展、产品研发周期、销售回款周期等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最长不超过3年。

五、业务流程

(一)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主要程序

1.安信担保受理企业融资申请;

2.安信担保协调合作银行共同对申请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3.申请贷款企业与银行签署贷款协议;

4.安信担保与贷款企业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5.安信担保办理担保手续;

6.挂牌企业与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贷款企业向安信担保指定账户交纳贷款保证金和担保费;

8.银行发放贷款;

9.银行和安信担保做日常贷后管理;

10.银行和安信担保每年根据企业财务报告进行风险分析,如企业出现净资产降低、不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收回贷款、财产保全等处置措施,防止可能出现的损失。

(二)担保公司增信业务主要程序

1.企业向安信担保提交基础信息等相关材料;

2.安信担保对企业准入条件、反担保自然人、担保额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合作银行推荐该企业;

3.合作银行接收企业信贷申请,按要求准备授信资料,完成信贷初审;

4.合作银行向安信担保反馈初审情况,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银担双方共同进行实地调查;

5.实地调查通过后,安信担保向合作银行发出《担保意向函》,合作银行进行授信审批;

6.合作银行授信审批通过后,安信担保落实反担保措施;

7.合作银行与安信担保签署《保证合同》、与企业签署《借款合同》后,合作银行发放贷款。

六、风险处置

1.银担合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比例,原则上合作银行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20%。

2.银担合作双方要细化业务准入和担保代偿条件,明确代偿追偿责任,强化担保贷款风险识别与防控。若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出现不良贷款,合作银行与安信担保共同商定追偿方案,发挥双方优势进行追偿,追偿所得双方按风险分担比例进行分配。

3.股权质押融资贷款偿债顺序依次为该企业缴纳的贷款保证金、股权处置所得、安信担保根据风险分担比例进行代偿。

开展“成长贷”银担合作业务,是落实市政府关于普惠金融政策的具体措施,是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的有效措施,可有效缓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安信担保公司要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细则,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加快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银担双方应适当提高对贷款风险的容忍度,对按规定妥善履行贷款、担保审核职责的业务人员实行尽职免责,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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