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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时间:2019年06月28日 11:2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为保障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威海市今年将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1.发放标准:

根据威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及失业金水平和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威海市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2600元。

2.哪些人员可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下列人员可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一)在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因企业(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为同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19年度已经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领取工资或基本生活费,或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领取的月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下岗、待岗职工(不含内部退养人员)。

(二)2019年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失业登记前有单位就业登记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历史记录信息、截至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时仍然未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女性四十五周岁、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不得与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一个年度内,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政策实施有效期截止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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