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06.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5.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1.48亿元。截止2018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5.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4.6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1.21亿元。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债务率为54.95%,总体来看,我市政府性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
2018年,省级分配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26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9.08亿元,全部用于置换以前年度债券资金和经上级甄别确定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新增一般债券11.18亿元,统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储备项目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有效降低了地方政府债务成本和风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