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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1:18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一、背景与现状

2018年8月,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的通知》,并于10月召开会议,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将农村饮水安全列入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11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计划从2019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彻底解决农村地区饮水不安全问题。2019年1月,水利部下发《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二、主要内容

到2020年,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实施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饮水安全提升、农村供水设施改造、村庄饮用水水质改善、农村规模化供水升级“四大工程”,为27个村新建水源、44个村整体改造村内管网、1个村改造一户一线集中水表、74个村安装净化水设备、177个村安装消毒设备,将51个村接入市镇供水管网,解决330个村、1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资金安排

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采取政府投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农村规模化供水管网延伸和水处理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由市级财政资金负责,单村集中供水水源和村内管网改造工程由市镇两级共同筹资建设,具体标准为: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新建水源和村内管网改造工程按决算投资的70%补助;其他村新建机井按180元/m补助(每村总额不超过5万元),新建大口井按决算投资的50%补助(每村总额不超过10万元),村内管网整体改造按600元/户补助(每村总额不超过50万元)。农村接入市镇供水管网不收取供水设施建设费。规模化供水覆盖范围内的村庄不享受新建水源和配套水处理设施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饮水安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街对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市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开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检查指导、协调调度、考核验收、宣传总结等工作。市水利局成立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划、实施、指导与监管等工作。各镇街要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资金筹集等工作;采取成立专业化公司、设立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成立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服务组织,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按照农村居民每户每年10元、市财政按照每年300万元的标准,共同筹资设立管护基金。市财政局、水利局从管理、运行、水质等方面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其中,本年度维修基金总额的60%作为保底资金按筹资比例拨付给镇街,其余40%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

(三)做好质量保障。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要求,严把工程设计关、产品准入关、工程监理关和竣工验收关四道关口。市水利局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组织采购管材管件、水表和处理设施等主要设备,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管网延伸和水处理设备配套工程建设。各镇街负责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单村集中供水改建工程。

(四)落实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镇街目标责任制考核,将专项行动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各镇街要将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四职”干部考核管理,制定区域内专项行动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市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要扎实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指导项目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4月—5月)。制定下发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调查摸底、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准备等工作,全面启动工程建设。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6月—2020年10月)。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2月)。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综合验收,客观评估实施效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运行长效机制。

原文连接: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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