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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农业_畜牧业_渔业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RCDR-2019-0010002
    • 成文日期:2019-04-23
    • 公开发布日期:2019-04-23
    • 发文字号:荣政发〔2019〕11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
    • 开始实施的时间:2019-05-23
    • 文件失效的时间:2022-05-23
    • 文件废止的时间:2022-01-01
    • 文件状态:
文字解读

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内陆镇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

荣政发〔2019〕11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实现沿海内陆均衡发展,现就推动内陆镇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争当践行新发展理念排头兵为目标,按照“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经营品牌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生态化”的原则,围绕我市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以打造内陆镇产业振兴样板为主线,厚植产业基础,培育产业龙头,拉长产业链条,鼓励引导更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动沿海和内陆一体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抓产业、抓“造血”、抓特色,以村集体领办合作社为引领,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户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双赢。重点支持夏庄现代苹果小镇、埠柳甘薯小镇、荫子田园综合体、滕家八河抬田区传统粮油种植示范区和城铁沿线荫子、城西区域特色优质农业。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基地5万亩、总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培植“荣成苹果”等一批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三品一标”产品认定面积占比78%,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30家以上,建设镇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10处以上,土地规模化流转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托管土地面积10万亩以上,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85%以上,辐射带动农户10万户以上,以点带面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优势突出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

三、扶持政策

1.支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鼓励和支持集中成片流转土地,促进农村人口向社区集中、耕地向大户和企业集中,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对年内(指从上年度11月以后流转的土地,下同)成方连片规模流转土地100亩(含100亩)以上,每亩按1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亩以上的超出部分按每亩2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2.支持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坚持试点先行,鼓励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成立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构建责权利明晰、规范有序的运营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对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土地流转、土地连片整理及合作社领办经营情况予以奖励扶持。①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年内成方连片规模流转100亩(含100亩)以上,每亩按年土地租金给予等额补助,每亩年租金补贴不超过200元,连补3年。②土地连片整理补助。对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土地连片整理予以重点支持,对连片整理适合大型机械作业的土地规模达到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③对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给予奖励扶持。根据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实际发挥作用情况,每年对带动效果明显、经营成效突出的给予重点扶持。

3.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镇级统筹整合耕种收和植保等农机资源,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依托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构建服务平台、农机手、农户三方紧密联结机制,为农户提供菜单式产前、产中、产后专业化服务。①对年内建成并达到验收标准的社会化服务中心,每处给予20万元奖励支持;对统筹资源、有效发挥服务平台作用,开展耕种收等为农服务成效较好的,每处给予10—30万元奖励支持。②对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在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等农机作业补贴项目上予以重点倾斜。

4.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①对年内成方连片整理新发展苹果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连片整理新发展葡萄、核桃、梨、桃、猕猴桃、茶叶、樱桃、蓝莓等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对连片整理新发展无花果面积在200亩(含2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②对新建成方连片规模在20亩(含20亩)以上,且单体大棚占地不低于1亩的,钢骨架春暖大棚,按每平方米15元给予一次性补助;钢骨架冬暖大棚,按每平方米3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5.支持城铁沿线区域发展特色高效农业。鼓励城西、荫子城铁沿线500米范围内区域发展特色高效农业。①年内成方连片规模流转土地100亩(含1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连补3年。②在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小农水工程、交通路网建设等基础配套方面优先予以扶持。③对城铁沿线发展高效农业直接用于基地农业生产的农机农具、农资、农产品存放仓库及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农用设施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予以优先考虑。

6.支持三产融合发展。①支持种植业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对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有带动力的初加工、精深加工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对企业年内新上苹果、甘薯、无花果等加工设备,设备投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按设备购置金额的1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②支持发展品牌农业。支持夏庄镇依托现代苹果产业规模、标准、品牌优势,打造国内知名的“现代苹果小镇”。对年内承接举办行业有影响力的论坛或产销对接活动的市内产业化龙头企业,视档次规模和影响力,给予10—30万元补助。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展销会,深化与各类融媒体合作,开展全方位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③推进绿色发展。支持市内农业科技企业与规模果蔬基地开展对接服务和深度示范合作,推广应用绿色农业投入品,改善土壤地力、提升作物品质,实现高质高效。④支持电商联农业进农村。鼓励各镇街与新兴电商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对在荣成成立运营公司、组建专业运营团队且当年销售本地种植业特色农产品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新兴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

7.以上扶持政策适用埠柳、夏庄、崖西、荫子、大疃、上庄、滕家7个内陆镇,城西街道城铁沿线区域适用第4条、第5条和第6条规定。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动内陆镇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全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既定目标尽快落地见效,在全市上下形成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做好国家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财税、金融、土地等扶持政策的承接落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政策环境。统筹涉农项目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参与乡村产业振兴规划及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和示范园区经营主体的信贷资金供给,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发展,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精做优做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新产业,根据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优先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所需建设用地。

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健全发展高效农业审批机制,严格落实高效农业项目审批备案制。建立由镇政府提出总体发展规划、确定实施主体、制定实施方案,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部门筛选确定报请市政府审批实施的审批备案机制;流转土地要通过镇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运作;同时,设立风险保证金制度,防止无序、随意发展,依法有序推进高效农业建设。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将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建立乡村振兴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对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即时监督、结果评价等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力度大、成效突出的镇街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肃问责,确保乡村产业振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