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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4:05 来源:荣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人大会议决议及审议意见,紧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以促进重大政策落实、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对财政本级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涉农“一卡通”等重点资金进行了延伸审查,对财政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围绕产业创新转型发展、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实现预期目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85亿元,加各项税收返还、上级结转等收入54.02亿元,共128.87亿元;支出99.83亿元,加上解等支出28.87亿元,共128.7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1.55亿元,加上级补助等收入11.54亿元,共93.09亿元;支出92.80亿元,加上解等支出0.26亿元,共93.0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4亿元,支出0.4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3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5亿元,支出4.3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方面

1.重点项目预算支出编制不细化。抽查发现有16个重点项目预留资金32.4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小项。

2.项目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抽查10个重点项目,有1个项目未执行,1个项目超预算支出, 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财政收入入库不及时。截至2018年底,有9亿元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未缴入国库。

2.虚列财政支出。对部分到位较晚的上级专项资金,通过虚列支出转往来科目挂账2.63亿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编制未实现全覆盖。抽查5个预算单位,有41个项目3554万元,未编制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内容不完整、不细化。抽查农村文化建设等3个项目发现,项目无总体目标,缺少衡量和评估预期产出、服务水平和结果的考核指标,部分指标不具体、未量化。

3.评价结果未全面公开。2018年财政部门对20个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其中17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未公开。

(四)政府采购管理和购买服务改革推进方面

1.政府采购专家论证管理不到位。原专家论证管理办法废止后未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代理机构未公开遴选、论证程序和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部分采购项目方案专家论证资料不全,论证内容不完整。

2.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不符合规定。抽查发现,2家单位对超限额的政府采购服务类事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等方式。

3.未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标准和要求。抽查4家预算单位,2家单位未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也未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二、涉农“一卡通”资金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对省审计厅通过大数据筛查的相关疑点进行了调查核实,共查出105人超范围领取和已死亡继续享受低保、五保、优抚、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共49.98万元,其中: 1名村干部领取五保待遇的问题,已移送纪委处理。审计期间各镇街及相关部门积极整改,除生活困难群众外,多领取资金已全部收回。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中央审计委员会对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的要求,对预算单位相关资金进行了核查分析;对14个单位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预算和财经管理逐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断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

1.公务费用超预算。涉及4个单位,金额21.76万元。

2.超范围拨付或使用专项经费。涉及4个单位,金额26.93万元。

3.结余结转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管理。涉及3个单位,金额171.38万元。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

1.培训费计划备案制度未有效执行。主要存在有的单位办班计划申报内容不完整,无费用预算或经费来源;培训计划未在财政备案;备案无培训办班计划,实际发生培训费支出;培训费超支出备案预算等问题。

2.个别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出差未提前审批,会议费未实行一会一结算,有的会议无参会人员签到表,出差购非公务机票等问题。

四、财政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

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按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财政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018 年荣成市共安排“十强”产业扶持资金7264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79万元,涉及六大产业45个企业,本级资金5985万元,涉及八个产业140个企业。审计发现存在本级资金未拨付和未对本级资金制定明确绩效目标的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截至2019年4月,已将资金拨付到位,开发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编发了预算绩效目标模板,督促预算单位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五、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上年审计发现的应入库未入库非税收入6.72亿元,财政部门已全部入库。对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专项资金结存等问题已整改,年初预算按时批复率逐步提升,财政绩效、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管理进一步加强,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延伸审计19户纳税企业共欠漏税款1110万元问题,原地税局已征收入库。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决算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所涉及的单位停止坐支非税收入行为,将相关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结余结转资金逐步进行清理,按预算规定使用财政资金。

2.关于个别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管理规定的问题。相关单位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退回了借用车辆,停止账外抵顶物资收支和扩大范围支付物业费行为。

3.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停止以个人账户存储公款和套取资金的行为,对账实不符的资产进行了账务处理,对工程和物资采购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等手续。

4.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和内部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建立完善规章制度8项,对重大经济事项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财务、工程、物资采购、食堂等的管理控制和对下属单位的监督。

六、加强本级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水平。按时批复年初预算,加快构建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指导和约束。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和统筹力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补助经费类项目支出,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保证国计民生重大事业资金需要。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运行效能。及时修订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和公务仓管理等办法,加强对供应商和论证机构及论证专家的监管和约束。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审批、合同等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采购预算严格把关,对公务仓资产进入和借出流程进行细化并严格执行。

(三)加强重点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联动,对重点专项资金进行全程管控。要做好对资金的总体把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效挂钩。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效果及实施单位的监管,认真组织项目验收,及时拨付资金。

(四)进一步强化区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全域绿色发展。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和各区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责,建立完善上下联动机制,确保上级政策及时下达和基层相关问题及时反映和解决。各区镇应结合区域特点,制订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明确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加强对镇村饮用水、污水处理等重点或薄弱领域的治理和投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指导监督,依法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规范运行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为加快建设“自由呼吸·自在荣成”,争当全省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排头兵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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