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荣成市预决算公开平台(财政局平台)>2017年>部门决算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0:0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2017年度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证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上市方面的工作部署;会同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研究拟定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汇总分析全市金融业的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配合协助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三)负责国家驻我市金融监管机构和国有、股份制及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担保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服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本市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公司上市工作部署;研究拟定全市公司上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指导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改制、股本变更,指导其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参与策划、指导、规范企业资产整体上市及融资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七)协助省证券监管部门做好对我市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跟踪监测全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负责制订企业上市有关扶持政策,并组织落实;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促进全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八)负责指导拟上市企业上市方案论证,负责协调境内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监管部门与全市拟上市企业间的业务协调沟通及组织进行上市知识培训。
    (九)负责指导全市原上柜公司过期红利发放、信息披露、年度分红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我市原上柜公司柜台交易关闭后的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十)履行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改制职能,负责各级政府出台的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1个,包括: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884.34万元,年度支出总计884.3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7.33万元,减少11%。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88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4.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88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6万元,占15.06%;项目支出751.18万元,占84.9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4.34万元,支出总计    88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4.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7.33万元,减少11%。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7.33万元,减少11%。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16万元,占15.06%;金融(类)支出751.18万元,占84.9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6万元,支出决算为88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用于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拨付威海金融监管经费补助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75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性奖励资金及金融证券人才支持计划资金的后续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33.1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2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83万元、津贴补贴42.67万元、奖金6.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6万元、住房公积金9.71万元、购房补贴9.5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万元等。

公用经费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6万元、水费0.07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差旅费0.35万元、会议费1.52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79万元(含局机关及0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损耗加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0.7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损耗加大。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进行公务接待。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金融办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的运行及维护。2017年金融办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 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全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金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本年度内未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7年度6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51.18万元。

共组织对“企业上市工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较为完善,评价标准科学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相应的监控措施,更好地监控各项业务开展,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通过项目实施,能够对所支持的领域起到支撑作用,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2、2017年决算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无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点项目

3、以市直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企业上市工作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荣成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编写和提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2017年度企业上市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1.设立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设立依据

《荣成市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若干规定》、《荣成市关于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意见的函》

3、设定用途

深入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指导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资本市场形成有效对接。通过为企业提供“店小二”式服务、全程无缝式指导,及时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的困难,充分调动企业上市挂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绩效目标

深入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指导10家企业在新三板或区域市场挂牌。

3.项目基本情况

深入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落实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税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引导已上市挂牌企业用好用足资本市场工具,增强自身发展后劲。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4.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和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实际到位12万元;经费支出12万元。

5.项目资金绩效情况分析

我办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监控措施,更好地监控各项业务开展,确保了专项资金的有效、安全,目前未发现资金使用的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对专项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构建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规模企业规范化改制实施方案和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对改制企业实行审批服务、奖励政策、资源支持“三个优先”,为改制企业申请税费返还、申请补办不动产登记证等。2017年全市新增109家改制企业,总数达到272家,改制比例达到50%。

2、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高端资本市场为目标,引导企业到主板上市、到新三板挂牌,提高企业资本运作质量。2017年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16家。

四、绩效评价结论

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获得了企业的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xx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xx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