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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农业_畜牧业_渔业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18-05-25
    • 公开发布日期:2018-05-25
    • 发文字号:荣政办发〔2018〕25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荣政办发〔2018〕25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荣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荣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83号)和《威海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威政办字〔2018〕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

到2019年底,全市完成2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小麦生产功能区22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20.5万亩,玉米面积为与小麦复种面积)的划定任务。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小麦、玉米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围绕粮食生产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标准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粮食生产功能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划定。

2.生产相对稳定。具有小麦、玉米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占用的地块。

(三)划定要求

1.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镇(街道)、村两级。根据威海市确定的划定任务,结合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种植用地面积等因素,确定各镇(街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划定标准,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禀赋、发展潜力等情况,将划定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村。

2.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以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确保每一地块都能在图上找到图斑,每一个图斑都能找到对应的地块。

3.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程序。要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镇开发边界有关图件和影像等数据资料,并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等。最后,修改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图斑,经公告公示无异议后,上图入库,形成准确的图斑和数据。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6月15日前)。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以镇(街道)为基础推进,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各镇(街道)划定工作方案要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市农业局、国土局和发改局备案。

(二)宣传发动,集中培训(2018年6月底)。启动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逐级开展镇(街道)、村技术培训,层层加强宣传动员。

(三)摸清地块底数(2018年8月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要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确定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要实地调查核对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要修改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带经纬度图斑和数据。

(四)形成全面划定成果(2019年5月底)。全面有序推进,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工作,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在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一张图”。

(五)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2019年6月底)。划定工作完成后,市农业局、国土局、发改局联合组织进行初验,之后申请报威海市检查验收;威海市级验收合格后,申请省农业厅、国土厅、发改委组织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进行抽查核实。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分工。成立荣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农业局、国土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等资料。市国土局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市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市财政局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和数据、技术支撑。

(二)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按照省政府3年完成划定、5年基本建成和“边划定、边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争5年内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全部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相关制度,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监测监管体系,创新监测监管模式,综合运用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动态监测。市农业局、国土局、发改局等部门对各镇、街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将各镇、街道工作成效与扶持政策挂钩。各镇、街道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管责任,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创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健全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率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创新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保险全覆盖。

(五)严格督导考评。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各镇、街道要在每月末向市农业局上报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度,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展改革局。市里将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和评价考核。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荣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


附件1


荣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文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晓辉(市农业局局长)

周英俊(市国土局局长)

秦道战(市发改局局长)

成  员:迟勇猛(市发改局副局长)

宁  波(市国土局总规划师)        

杨建民(市财政局党委委员)                  

董传信(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明玉(市规划局镇村办副主任)                      

王银岭(市水利局党委委员)                    

王金宝(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  胜(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洪兵(市统计局副局长)             

郭  宁(市交通局公路处副主任)                   

张  青(市粮食局党委委员)                  

王高阳(市农业局党委委员)

肖晟模(石岛管理区农业综合局局长)    

慕思华(俚岛镇镇长)

王  涛(成山镇镇长)

刘华兵(港西镇镇长)   

殷  静(埠柳镇镇长)    

姜义强(夏庄镇镇长)    

毕见飞(崖西镇镇长)    

毕  强(荫子镇镇长)    

盛本杰(大疃镇镇长)    

董昭胜(上庄镇镇长)    

张  楠(虎山镇党委副书记)    

王军强(人和镇镇长)   

于丽波(滕家镇镇长)   

汤  杨(崖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洪阳(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强(寻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敦义(崂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毕文状(港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殷  波(斥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杰(宁津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国华(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永丽(王连街道办事处主任)    

毕志刚(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王晓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

单位:亩

镇(街道)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面积

粮食生产功能区总面积

小麦与玉米复种面积

小麦

玉米

俚岛镇

11800

10700

11800

10700

成山镇

6400

5800

6400

5800

埠柳镇

7300

6600

7300

6600

港西镇

3500

3100

3500

3100

夏庄镇

8600

7700

8600

7700

崖西镇

15600

14000

15600

14000

荫子镇

11800

10600

11800

10600

滕家镇

24700

22200

24700

22200

大疃镇

18900

17000

18900

17000

上庄镇

24500

22000

24500

22000

虎山镇

22100

19900

22100

19900

人和镇

21000

18900

21000

18900

崖头街道

2000

1800

2000

1800

寻山街道

5700

5100

5700

5100

崂山街道

2500

2200

2500

2200

城西街道

10700

9600

10700

9600

斥山街道

7700

6900

7700

6900

王连街道

10400

9300

10400

9300

东山街道

7900

7100

7900

7100

桃园街道

800

700

800

700

港湾街道

500

400

500

400

宁津街道

9400

8400

9400

8400

合计

233800

210000

233800

210000

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面积为各镇街2016—2018年核定的小麦直补面积平均数,玉米面积为小麦直补平均面积*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