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
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各学区、市直有关学校:
为做好我市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威教发〔2014〕13号及威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威海市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威招考委〔20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考试
考试工作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考试对象
具有我市普通初中学籍的初二、初三、初四在校学生,无普通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工作由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2014级(初四)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含实验操作技能)、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测试实行二选一;2015级(初三)学生考试科目为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技能),2016级(初二)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信息技术。
已参加地理、信息技术、历史、生物学考试,对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重考1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初二、初三阶段未考的科目,可申请报名补考。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筛查考生科目报考情况,特别要注意休复学及不及格考生,确保考生没有漏报、错报科目。
2.考查科目:考查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终结性评价在初四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终结性评价在课程结业时进行。
威海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均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
(三)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采用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测试,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生物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他考试科目实行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考试均不许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考查科目由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命题,并组织实施。
(四)考试时间和原始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14日。具体日程:
考试时间 |
科目 |
原始分值 |
||
6月12日 |
上午 |
9:00---11:00 |
语文 |
120分 |
下午 |
14:00---15:30 |
物理 |
90分 |
|
16:10---17:10 |
思想品德 |
70分 |
||
6月13日 |
上午 |
9:00---11:00 |
数学 |
120分 |
下午 |
14:00---15:30 |
英语 |
笔试80分(听力与口语共20分,另行组织考试) |
|
16:10---17:30 |
化学 |
70分 |
||
6月14日 |
上午 |
9:00---10:00 |
历史 |
70分 |
10:40---11:40 |
生物学 |
70分 |
||
下午 |
14:30---15:30 |
地理 |
70分 |
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3月28日;自主招生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9日;体育与健康(60分)考试时间为4月16至19日;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5月16日;英语听力与口语考试时间为5月23日。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达。
考查科目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考查工作方案由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拟定,并于4月10日前报威海教育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考查结果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并上传招生办。
(五)考试
1.考试工作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考点对考务管理工作负责,要严格依规实施考试,加强从试题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的管理。考试期间,教育局要派遣巡视员和检查员,监督、检查考试实施情况,协助做好考试工作。
2.各考点按要求选聘责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身体状况好的教师承担监考工作,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认真组织实施对监考教师的培训,监考教师要严格纪律,保障时间,明确流程,并能够依法稳妥处置考场内突发事件。
3.各考点要认真履行考试安全责任,要突出学生安全、考卷保密、考风考纪等工作重点,坚持全程监控、规范操作,制定应急预案,为中考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环境。
(六)试卷评阅
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阅卷工作由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组织,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要提前做好网上评卷设备的检测、软件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工作;做好评卷教师的选聘、培训及评卷质量进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要精心组织,加强评卷质量检查力度,确保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评卷的各项工作于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2018年6月25日前公布成绩。
(七)考试成绩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用分数呈现,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思想品德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2015级(初三)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用分数表达,与下一年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算后,用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2014级(初四)学生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用分数表达,与上一年的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算后,用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2.考查科目。成绩为等级表达、等级呈现,均设 A、B、C、D四个等级。
考生成绩以成绩单的形式发给初中学校,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查询系统(http://218.56.8.116:7001/ZKPT/)免费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
(八)经费保障
初中学业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评定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由教育局基教科组织初中学校进行,评定结果于2018年4月17日前完成。各初中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初四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合格后上传招生办(腾讯通9077)。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一经上报备案,不得再进行修改。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8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380名,其中普通生2210名,自主招生170名。各高中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2018年各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 |
班数 |
合计 |
普通生 |
自主招生 |
一中 |
12 |
536 |
500 |
36 |
二中 |
22 |
967 |
925 |
42 |
三中 |
10 |
376 |
345 |
31 |
五中 |
3+1 |
146 |
110 |
30+3+3 |
六中 |
8 |
355 |
330 |
25 |
合计 |
56 |
2380 |
2210 |
170 |
备注:各高中实际录取计划将根据全市高中布局规划情况适时调整。
荣成五中自主招生计划:体育特长生30名,音乐、美术(含书法)特长生各3名。其他高中皆招收体育、音乐、美术(含书法)特长生,其中一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不少于12人,二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不少于12人,三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不少于8人,六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不少于5人,具体招生计划由各高中自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体育专业面向全市招收,音乐、美术(含书法)专业在规定的初中学校招收。
(二)招生志愿填报
志愿分普通高中(含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3+4”高等师范教育、“3+4”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下同)两个类别。5月底前,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不报考普通高中,高中不予录取,自主招生为默认志愿。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规定另文下达。
(三)招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含考查科目)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也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高中普通生招生指标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时考虑毕业生人数、教育质量综合评估两方面因素。将普通生指标的50%,依据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初中学校,另外50%按教育局对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估分配。
普通高中录取本着尽可能体现就近入学,又有利于普通高中均衡发展的原则,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普通生招生范围待考试结束后确定(考生区域依据法定监护人的房权证地址及考生所在户口簿的地址确认)。普通高中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依次为自主招生、普通生。
(1)自主招生。报考美术、音乐专业的考生,先按招生计划1:2划定专业资格线,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且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全市普通生平均分数线的90%。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先按招生计划1:1.5划定专业资格线,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且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全市普通生平均分数线的85%。录取线上文化分数相同的考生采取收尾法。自主招生计划完不成的,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已确认录取到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参加普通生录取,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自动参加普通生录取。
(2)普通生。按全市招生计划的1:1划定全市平均分数线,然后按各学校分配指标的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学校的分数线。如果学校的分数线高于全市平均分数线,则该分数线就是本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如果学校在平均分数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可降低分数线,但最低不能低于全市平均分数线15分。如果降低15分后仍完不成计划,则从学校调出统一调剂使用。录取线上分数相同的考生采取收尾法。
达到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接到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学校报到。高中学校按时为新生办理注册手续。
各高中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各项政策,不得招收规定招生区域以外的学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录取学生,不得招收择校生。未参加威海市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违规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现象的发生。高中录取工作于7月3日前完成。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在“威海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上进行,由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考生自主网报志愿择优录取,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禁招生学校进行虚假宣传,严禁设置报考门槛、控制生源等扰乱招生秩序现象的发生。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威海教育局、人社局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另文下达。
(四)特殊考生政策
1.2016年1月1日之前,在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中,个人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第1名,省级二等奖或第2名,国家级三等奖或第3名者加2分;个人获得省级一等奖或第1名,国家级二等奖或第2名者加3分;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或第1名,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加5分。
2016年1月1日之前,在初三、初四学年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市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者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加2分;获得市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者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者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加3分;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者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级比赛个人单项前6名者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
2016年1月1日之前,在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美术比赛中,获得市级个人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者加2分;获得省级个人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者加3分;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者加5分。
2.2016年1月1日之后,在有关部门组织的运动会比赛、音乐比赛、美术比赛、科技竞赛中,获得相关奖项或发明专利的学生均不再具备中考加分或免试资格。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港、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加分按原政策执行。
4.残疾考生考试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尽力为残疾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创新类、体育类、艺术类方面的成绩以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有关文件为准,集体比赛项目的成绩须经过对比赛原始记录的查阅以及对有关人员的调查确认。军人子女审核程序参照《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13〕1号)执行。
初中学校、基教科和招生办要加强对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汇总相关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并将鉴定结果在校园网、教育局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各为5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报威海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通信地址,对举报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018年荣成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基教科、综教科、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室、宣传科、政工科等科室及招生办公室、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人组成。
招生办公室负责全市考试的组织、成绩汇总和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考试情况分析,答题卡扫描、评卷工作,负责考查科目工作方案的制订,考查科目的命题、考试工作;基教科负责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普通生指标分配、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评定工作;综教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计划的制订,参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会计结算中心负责牵头落实考试的相关费用;办公室负责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宣传科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政策的宣传;政工科负责考试人员的调派与考评。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领导,做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教育局行政科室、招生办公室、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考点、评卷点、初中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选派和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实现各项工作“零失误。加强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实施。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严防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要认真总结考试和录取工作经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收到预期效果。
荣成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