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2018年初中
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威招考办〔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2018年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对象及时间
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19日,因天气或其他原因无法考试,另行通知。
二、考试项目、分值及考试形式
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分必考项目(3项)和选考项目(3项选1项),总分60分。必考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满分20分)、掷实心球(满分15分)、跳绳(满分15分);选考项目为篮球运球(满分10分)、排球正面双手连续垫球(满分10分)、足球运球绕杆(满分10分)三项,考生在选考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评分标准详见《威海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评分标准》(附件1)。
考生须在半天时间内考完4个项目。因身体残疾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须有残疾证),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因心脏疾患、伤病等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试成绩按满分的60%(36分)计算。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补考。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要交经家长签字的健康确认表。补考的考生于4月27日上午9:00到荣成一中参加考试,考试办法与正常考试相同,仍不能参加考试应提交医院证明,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的60%计分。
参加测试并认真完成项目,但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的,该项成绩按单项满分的60%计算。
全市集中考试,考点设在荣成一中,各初中学校按规定时间组织考生到考点报到。
考生的免试材料、考生健康确认表要于4月12日前交招生办,补考考生名单于4月25日前报招生办。
三、考试方法及要求
评分标准及测试规则参考《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执行。
(一)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测试及评分办法:考试场地为标准400米跑道,测试时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分道次,考生不准穿钉子鞋,每次测试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执行计时和确定成绩按田径竞赛规则的单项规定执行。
(二)掷实心球
1.动作规定: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原地投掷实心球,双手持球于头后正上方向前投掷实心球。掷球时,可双脚左右开立向前投掷或双脚前后开立上一步向前投掷,实心球要投掷到设定的成绩区域。投掷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
2.测试及评分方法: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跳绳
1.动作规定: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按规定信号指令完成考试。跳绳动作为正摇双脚跳或正摇两脚交替跳,时间为一分钟。
2.评分办法:每人测试1次,记录以个数为单位。每跳跃一次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1个,测试过程中绳绊脚,该次不计数。
(四)篮球运球
1.场地器材:测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后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左右边线3米。各标志杆距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标志杆高不低于1.2米。测试用球男生为正规标准7号篮球,圆周75-76cm;女生为6号篮球,圆周70-71cm 。
2.测试方法:考生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按路线图(详见附件三)所示箭头方向单手运球,跑S形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每名考生测试一次。
3.注意事项:测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考生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测试过程中出现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翻腕、走步等违例行为两次(含)以上的,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违规行为一次(含)以上的,成绩按单项满分的60%计算。
(五)排球正面双手连续垫球
1.场地器材: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排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为3米×3米。测试用球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青少年比赛用球。
2. 测试方法:考生在规定的测试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男生2.24米,女生2.0米),球落地即为测试结束,按次计数。每名考生测试一次。
3.注意事项: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采用正面双手垫球之外的其他方式触球、测试区域之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
(六)足球运球绕杆
1.场地器材:平整场地或足球场,表面为天然或人工草坪(不能为光滑的硬地)。测试区域长30米,宽6米,场地四周设置明显的标志线。起点线至第一杆距离为5 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标志杆与两侧边线相距3米。标志杆高不低于1.2米。测试用球的规格为5号足球(其重量为396-453g,周长为680-710mm),球内气压符合足球竞赛规则要求。
2.测试方法: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发令后,考生运球向前,依次绕杆;球通过最后一个标志杆后,考生至少触球一次,再运球通过终点线;人与球均越过终点线后,计时停止。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非“0”时进1。每名考生测试一次。
3.注意事项:测试过程中出现未从指定区域出发、出发时抢跑、手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球过最后一个标志杆到达终点前脚未触球等违规行为一次(含)以上的,成绩按单项满分的60%计算。
四、考试组织管理
1.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工作在教育局的领导下,由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教研中心负责做好技术指导和评分标准掌握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考试安全;对平时因患有心脏疾患、伤病等无法参加体育课及不参加体育锻炼的考生进行排查,对无法参加考试的,告知家长申请免考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穿统一校服参加测试。服装上不能有胸牌等标识,不允许佩戴手表、手链、头花、膏药等物品,场地内如发现佩戴上述物品者按违纪作弊处理。
3.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到达考点候考区域集中,组织考生提前上厕所、点名分组及进行适应性锻炼,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凡检录不到者,按缺考处理。
4. 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开考前10分钟,安全保卫人员要对考试场地进行清场,非考务人员严禁在考试场地逗留。
5.考生到检录处核验身份、安排考试顺序并发放号码纸,号码纸粘贴在考生左胸处。
6.考试期间考生不准随意出入测试场地(如有特殊情况到检录处说明),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考生在场地内要自成队列,不准乱跑,不大声喧哗。
7.篮球、足球、排球场地测试人员对考生的违例违规行为要做好记录,测试结束时告知考生,考生需签字确认。
8.当场公布考生的每项成绩。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异议,须在 20 分钟内向评判员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考生考试完毕,到检录处签名确认考试成绩。
9.考试期间,考务人员要佩戴工作证,不接待来访,不串组,携带的通讯工具要上交,自觉地维护考试秩序。考务人员要有安全意识,考试期间要密切注意场地情况,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及家长在场外如对考试程序有异议,请到检录处反映,经考试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不得擅自闯入考场质疑,影响考场秩序。
五、加强领导
体育与健康考试的成绩列入升学总成绩,深为广大考生及家长所关注。为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局将加强考试管理,切实做好封闭考场、安全保护、伤病急救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安全。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对考务人员有徇私舞弊、协同作弊行为的,一经查明,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为零分。为增加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考试期间,邀请纪检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参与监督,并对新闻媒体公开,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荣成市招生办公室举报电话号码为7562344。
附件:1.威海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评分标准
2.工作人员守则及考生须知、考生违规处理规定
荣成市教育局
2018年1月31日
附件1
威海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评分标准
一、必考项
跑 |
|
实心球(米) |
跳绳(个) |
分数 |
||||
男1000米 |
女800米 |
分数 |
|
男 |
女 |
男 |
女 |
|
3′50″ |
3′41″ |
20 |
|
10.2 |
6.7 |
172 |
163 |
15 |
3′55″ |
3′46″ |
19 |
|
9.5 |
6 |
140 |
133 |
14 |
3′59″ |
3′50″ |
18 |
|
8.1 |
5.3 |
128 |
121 |
13 |
4′04″ |
3′55″ |
17 |
|
6 |
4.5 |
108 |
101 |
12 |
4′09″ |
4′00″ |
16 |
|
4.3 |
3.8 |
90 |
85 |
11 |
4′14″ |
4′05″ |
15 |
|
3.6 |
3.1 |
78 |
71 |
10 |
4′18″ |
4′09″ |
14 |
|
2.9 |
2.4 |
71 |
64 |
9 |
4′23″ |
4′14″ |
13 |
|
|
|
|
|
|
4′28″ |
4′19″ |
12 |
|
|
|
|
|
|
二、选考项
篮球运球(秒) |
排球连续垫球(个) |
足球运球绕杆(秒) |
分数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12.8 |
14.8 |
30 |
25 |
9.4 |
12.3 |
10 |
14.3 |
17.7 |
25 |
21 |
10.7 |
14.2 |
9 |
16.4 |
21.4 |
19 |
15 |
12.1 |
17.8 |
8 |
20.8 |
27.1 |
9 |
9 |
14.1 |
21.6 |
7 |
按要求完成测试 |
6 |
附件2
工作人员守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遵守测试纪律,服从领导,听从调配。
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要佩戴统一证件,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对不良现象敢于提出批评。
四、工作期间,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态度严肃认真,不受外界干扰。
五、爱护考生,说话和气,测试事项应及时向考生讲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考前认真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测试规定;测试中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认真履行各项测试手续。
七、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时,提前向考评组长请示,并经上报批准后方准离开工作岗位。
八、严守工作纪律,不吃请,不受贿,不徇私舞弊。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在初中学校的统一组织下,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凡检录不到者,以缺考处理。
二、测试过程中,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异议,须在20分钟内向评判员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进入测试现场后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考批准同意方可离开。
四、4项测试完毕后,考生要按退场通道及时离开考试场地,不得在考试场地逗留,不得在场地外大声喧哗。
考生违规处理规定
为加强对我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工作的管理,规范考试工作人员处置考场违规行为,严肃考试纪律,教育广大考生遵纪守法,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
(一)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测试的;
(二)测试中与他人交换号码牌的;
(三)测试工作人员协助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四)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三、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
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四、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违纪、作弊
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