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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6:40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荣成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威海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各类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镇、区、街道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核查各镇区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管理全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督开发建设区域管理机构开展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七)拟订生态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环境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九)组织管理环境监测工作;监督环境监测制度的执行,指导环境保护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许可制度;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十一)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全市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市政府和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
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1、局机关预算(一级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 120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7.2 万元,主要原因是石岛、人和区域环境综合执法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 1208.3 万元,占 1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2018年支出预算为 120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7.2 万元,主要原因是石岛、人和区域环境综合执法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919.5 万元,占 76.10 %,项目支出 288.8 万元,占 23.90 %。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 1208.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7.2 万元,主要原因是石岛、人和区域环境综合执法经费增加。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08.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08.3 万元,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 0 %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208.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67.2 万元,主要原因是石岛、人和区域环境综合执法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8.3万元,占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0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67.2 万元,主要原因是石岛、人和区域环境综合执法经费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 1208.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67.2万元,主要原因是石岛、人和区域环境综合执法经费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3万元,占6.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9万元,占3.38%;节能环保支出1024.3万元,占84.77%;住房保障支出58.8万元,占4.87%。

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102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比上年预算增加297万元,主要原因石岛、人和区域环境综合执法经费增加。包括: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3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79.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作变动及公用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8万元,用于办公楼修缮费35万元、宣传制作费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楼修缮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19.60万元,用于核应急指挥中心运行费9.60万元、租赁费及搬迁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的预算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221.20万元,用于环境检测仪器46.9万元、区域环境综合执法经费135万元、专用仪器维修及执法用车燃修费3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81.4万元,主要原因是石岛、人和区域环境综合执法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8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费、其他社会保障费的支出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3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2017年合并在节能环保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2017年合并在节能环保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8.8万元;主要用于按比例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8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2017年合并在节能环保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919.5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7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 884.2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5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 3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3.7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荣成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52.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5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预算申报期,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4 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 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2018年部门重点项目:荣成市核应急指挥中心,项目期限为2018年12月份,项目资金总额 12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220 万元。项目概况:荣成市核应急指挥中心项目位于荣成市环保护北侧空地,项目占地面积1.92亩。新建1栋4F办公大楼,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核应急指挥中心、机房等,建筑面积4201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全部资金由财政拨款。项目目标绩效:规范我省核应急管理和核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核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救援体制,确保核电厂一旦发生核事故,能及时、高效、有序地采取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2018年部门重点项目:鱼粉排放尾气检测费,项目期限为2018年12月份,项目资金总额147万,其中:财政拨款147万。项目概况: 为加强对鱼粉行业监管,2018年我局计划对全市70余家鱼粉企业(含分厂92家)排放的生产尾气进行监督性检测,对检测不达标的企业从重处罚,因我单位没有恶臭类指标检测资质,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每家企业每月检测2次,每次费用约1000元,检测期限8个月,需安排预算资金147万。项目目标绩效:对全市鱼粉企业开展废气污染集中整治,并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

32018年部门重点项目:核应急演练组织协调费,项目期限为2018年12月份,项目资金总额265万,其中:财政拨款265万。项目目标绩效:2018年我市将根据石岛湾核电站的建设情况组织一次核事故应急演练,已应对突发核事故时,相关保护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荣成市环境保护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1.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0.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8万元),公务接待费  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 20.5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与上年基本持平)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申请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 2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增加(减少/与上年基本持平)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20 万元,主要原因是石岛、人和执法办公室执法车燃修费及租车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0.5 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级督察组到我市检查工作较多,导致该项费用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附件:荣成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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