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荣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能
(一)拟定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保护、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等方面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部署,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
(二)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引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三)管理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和仲达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基层文化建设。
(四)拟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文化产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
1、荣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机关预算(一级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
2、局属事业单位预算(二级预算单位)
1)荣成博物馆
2)荣成市文化馆
3)荣成市文物管理局
4)荣成市图书馆
5)荣成市书画院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 3936.9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5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增加916.6万元,基本支出收入增加2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936.9 万元,占 1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2018年支出预算为 3936.9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5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916.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2 万元,占34%,项目支出2596.7万元,占66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 %。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93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52.7 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增加916.6万元,基本支出收入增加236.1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3936.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936.9 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占 0 %。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936.9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52.7 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916.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36.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86.4万元,占94%;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7万元,占3%;比2017年预算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1万元,占1%,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住房保障支出79.7万元,占2%。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93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 4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916.6万元,人员支出增加236.1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 3936.9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4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916.6万元,人员支出增加236.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86.4万元,占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7万元,占 3%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1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79.7万元,占2%。
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257.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公用经费及政府采购, 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6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支出 41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公用经费、政府采购及项目支出, 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3.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支出2342.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3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物保护(项)支出10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博物馆(项)支出482.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7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1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3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5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4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2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340.2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36.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 1260.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3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9.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 1.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荣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6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46.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46.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预算申报期,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4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部门重点项目农村文化建设项目,项目期限为一年,项目资金总额 76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66万元, 事业收入0 万元, 经营性收入0万元, 其他 0万元。项目概况:立足活跃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目的,本照“服务与引导并重、普及与提升并重、普及与提升并重、活动与建设并重”和“参与性强、覆盖性强、公益性强”的原则要求,推动文化活动普及、完善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文化建设质量,充分保障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文化发展成果,为建设“生态、宜居、幸福”荣成做出新的贡献。,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农村文化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理健全农村文化发展长效机制,使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农民的文化素质得以提高,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得以长期发展。
2018年部门重点项目文化交流及创作专项经费,项目期限为一年,项目资金总额 2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30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经营性收入 0万元, 其他 0 万元。项目概况:根据党的十九大传承红色文化基因的要求,全新排演红色话剧《郭永怀》,安排资金40万;城市书房:按照威海市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示范区的要求,要求各市区普遍打造具有典型带动意义的城市书房,安排资金50万;欢乐进社区:均衡普惠推进文化惠民演出,安排资金60万;影视拍摄和文化交流:充分利用自由呼吸自在荣成的海洋文化优势,为推荐地域文化走出去广泛搞好影视拍摄和文化交流,安排资金30万;文化消费季:积极利用好省文化厅出台的文化消费季的优惠政策,搞好文化企业的宣传推荐和文化惠民,安排资金50万。
2018年部门重点项目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期限为一年,项目资金总额 1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000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经营性收入 0万元, 其他 0 万元。项目概况:立足活跃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目的,本照“服务与引导并重、普及与提升并重、普及与提升并重、活动与建设并重”和“参与性强、覆盖性强、公益性强”的原则要求,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繁荣大众文化生活提供有效载体和平台,充分保障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的共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
2018年部门重点项目群众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期限为一年,项目资金总额 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经营性收入 0万元, 其他 0 万元。项目概况:为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也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艺术培训和活动的场所,我市于2014年11月成立了荣成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以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为依托,成立了文化艺术志愿者服务队、文化农家大讲堂,百姓课堂,半岛风艺术团、夕阳红合唱团,百灵少儿合唱团、公民道德大讲堂服务站等部门。新成立的荣成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旨在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繁荣文化,营造氛围,弘扬主旋律,坚持多样化,既面向基层搞好大众公益培训,又面向市民搞好文化艺术活动,更面向青少年搞好艺术培训,推进我市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荣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3.7 万元(含局机关及 5 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3 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8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基本持平,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8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减少1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