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荣成市预决算公开平台(政府平台)>2018年>部门预算

荣成市林业局2018年预算公开

时间:2018年02月12日 00:0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2018

 

荣成市林业局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荣成市林业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市林业规章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定。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依法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和审批;指导和办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

    (二)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协助市拟定及调整全市中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和申报。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森林案件;指导全市林政管理、森林公安、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协助威海市划定疫区和保护区。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对全市林业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及森林旅游、林木种苗、木本药材、木本花卉等林业产业产品实行审批、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市级以上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市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拟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拟定林业质量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制定全市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引用外资项目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指导、协调跨镇、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负责对各镇、各部门林业生产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森林火灾信息。负责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

    1、局机关决算:荣成市林业局

    2、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二级预算单位)。

    野生动物保护站

    干杂果技术推广站

    林业工作站

    3、基层预算单位决算(区镇)

    荣成市国有槎山林场

    荣成市国有古迹顶林场

    荣成市国有成山林场

    荣成市国有龙山林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213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原划归石岛管理区管理的龙山林场、原划归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理的成山林场划归林业局管理,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其中:财政拨款2139.4万元,占100%,罚没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支出预算为213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原划归石岛管理区管理的龙山林场、原划归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理的成山林场划归林业局管理,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其中:基本支出1990.2万元,占93 %,项目支出149.2万元,占7 %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139.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原划归石岛管理区管理的龙山林场、原划归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理的成山林场划归林业局管理,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9.4万元,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0 %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3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原划归石岛管理区管理的龙山林场、原划归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理的成山林场划归林业局管理,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其中: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711.4万元,占8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4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6万元,占4 %;住房保障支出118万元,占5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1%,主要原因是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原划归石岛管理区管理的龙山林场、原划归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理的成山林场划归林业局管理,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13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1 %,主要原因是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原划归石岛管理区管理的龙山林场、原划归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理的成山林场划归林业局管理,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其中: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711.4万元,占8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4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6万元,占4 %;住房保障支出118万元,占5 %

 

 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8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5.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发放精神文明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31.4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5.4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林场由差额拨款单位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及龙山林场、成山林场收回,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78.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医疗及生育保险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林场由差额拨款单位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及龙山林场、成山林场收回,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8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林场由差额拨款单位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及龙山林场、成山林场收回,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及离退休人员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880.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下属场圃人员工资及各种保险费用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林场压缩开支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2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参加林产品展销、博览会及培训费用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提高荣成林产品知名度而参加全国林产品展销、博览会支出及提高林业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培训学习费用。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11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森林公安专项业务费(含公安、检疫标志服装)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包含监控流量费支出,2018年将监控流量费用单列。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8.2万元。主要反映用于防火监控流量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包含在林业执法与监督内,2018年单列。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支出3万元。主要反映反应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的力度。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区公共支出(项)支出107万元。主要反映林区公共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处林场由差额拨款改为全额拨款,将林区维护费用列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90.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7.3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处林场由差额拨款改为全额拨款及龙山林场、成山林场收回林业局,公开数据包含四林场支出数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87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9.3 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处林场由差额拨款改为全额拨款及龙山林场、成山林场收回林业局,公开数据包含四林场支出数据。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按实有人数核定人员经费,2018年四林场重新核定人员编制,人员经费按编制数核定。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燃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政府集中15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林业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预算申报期,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件、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荣成市林业局2018年无重点项目需进行绩效目标公开。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林业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2万元(含局机关及 7 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

2018“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林场由差额拨款单位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及龙山林场、成山林场收回,经费由市财政负担,数据包括四林的数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林场由差额拨款单位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及龙山林场、成山林场收回,经费由市财政负担,数据包括四林场的数据。公务接待费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林场由差额拨款单位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及龙山林场、成山林场收回,经费由市财政负担,数据包括四林场的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行政)2018年荣成市部门预算公开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