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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

时间:2018年02月12日 00:0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2018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

荣成市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荣成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全市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报国务院、省、威海市及我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测绘相关规划的编制或审核,指导、审核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测绘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建设用地预审工作。

  (四)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不动产权属纠纷。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耕地保护方案,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威海市及我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 承担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市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及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申报、转报、审批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规划矿区的管理;承担全市各类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监督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负责基础测绘、市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监督实施测绘成果汇交制度。

  (十四)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涉外测绘监管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测绘违法案件;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地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五)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

  (十六)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测绘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房屋交易和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经营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职责。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5个,包括:

  1、局机关决算(主管部门)

  2、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二级预算单位)14个。

  (1)、荣成市国土资源局崖头分局

  (2)、荣成市国土资源局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分局

  (3)、荣成市国土资源局石岛分局

  (4)、荣成市国土资源局崖西国土资源所

  (5)、荣成市国土资源局虎山国土资源所

  (6)、荣成市国土资源局上庄国土资源所

  (7)、荣成市国土资源局人和国土资源所

  (8)、荣成市国土资源局俚岛国土资源所

  (9)、荣成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0)、荣成市土地勘测规划站

  (11)、荣成市地质环境检测站

  (12)、荣成市土地储备中心

  (13)、荣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4)、荣成市房产管理处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36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4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收入、专项业务费收入及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 3648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预算为36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支出、专项业务费及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76.7万元,占65.15%,项目支出1271.3万元,占34.85%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 36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9.7 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收入、专项业务费收入及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364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48万元,占100  %。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409.7 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支出、专项业务费及人员支出增加。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32.3万元,占52.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4万元,占5.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96.5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3.9万元,占3.9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1271.3万元,占34.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64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收入、专项业务费收入及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 36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2.65 %,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支出、专项业务费及人员支出增加。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32.3万元,占52.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4万元,占5.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96.5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3.9万元,占3.9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项)1271.3万元,占34.85%。

  

  具体情况如下: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3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公用经费以及政府采购等,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4万元,主要用于除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比上年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96.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3.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127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及第三次土地调查等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37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6.6 万元,主要原因是比去年增加了精神文明奖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 22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6.9 万元,主要原因是比去年增加了精神文明奖预算。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6.6万元、津贴补贴651.6万元、奖金468.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0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5.4万元、生活补助3万元、奖励金17.5万元、住房公积金143.9万元。

  公用经费7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3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车辆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4.4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3.6万元、邮电费8.4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福利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荣成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10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122.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93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预算申报期,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部门重点项目

  1.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期限为2015年1月 1 日至2018年12 月 31 日,项目资金总额 2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9.5万元,2016年安排80万元,2017年安排80万元,2018年安排69.5万元。项目概况,我局于2015年组织对我市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区域评价以及中心城区评价。项目目标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评价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基础数据,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

  2.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期限为2016年1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总额800万元,其中:2017年安排300万元,2018年安排财政拨款300万元。项目概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服务,有利于方便群众办证,提高办证效率。项目目标为各级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审批和交易信息实现网上实时互通共享;面向各级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备、准确、可靠;面向社会公众的依法信息查询服务便捷、高效。

  3.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项目期限为2018年    1月1日至2018年12月 31 日,项目资金总额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万元。项目概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高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荣成。项目目标按照省国土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编制《荣成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为矿山治理提供依据。

  4.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项目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总额为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0万元。项目概述全天候监测体系是一个动态体系,高效服务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等日常监管。项目目标为通过年度地类变更调查,能够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变更调查工作流程,保证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推进,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5、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总额为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万元。项目概述为完成全市范围内土地标定地价建设体系工作, 完成标准宗地布设,撰写技术、工作报告等;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标准宗地土地权利价格。项目目标为为政府进行土地开发决策、制订土地资产管理措施、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合理确定土地资产处置等提供宏观、科学依据,促进了我市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6、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项目期限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总额为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万元,项目概述为在第二次我市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我市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我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我市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项目目标为全面查清我市土地利用现状,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支撑创新驱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等各项工作需要,同步完成多个专项调查任务和成果分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共享与应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荣成市国土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万元(含局机关及 14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 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二部分:2018年荣成市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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