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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荣成市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0:03 来源:荣成市团委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共青团荣成市委主要职责

共青团荣成市委(简称团市委)是共青团的地方组织,在中共荣成市委和共青团威海市委的领导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团市委要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破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更好地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生力军作用。

(一)负责领导全市共青团、青联、少先队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年发展工作,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全市青少年阵地、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事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青年群体。

(四)调查全市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全市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全市大、中、小学及职业院校学生的思想引领,促进学校稳定和学生成长成才。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委部署的以青年为主体的工作任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七)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负责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

(八)负责全市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市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协助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市青少年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引导,为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提供服务和支持,组织参与全市各类大型赛会的志愿服务工作。

(十)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荣成市委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少年部。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107万元,占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支出预算为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5.5万元,占89%,项目支出11.5万元,占1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863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5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5.9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863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5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9万元,占5%。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完成工作任务所需支出,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额增加及行政运行需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1.5万元,支出11.5万元,主要反映用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额增加,保险基数调整,社会保障费用增多。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3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障支出比,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额增加,保险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5.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需要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8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额、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增多。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团市委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预算申报期,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重点项目需进行绩效目标公开。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团市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含局机关及0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取消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取消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本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本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二部分

2018年荣成市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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