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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荣成市委、荣成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6:16 来源:荣成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2018年

中共荣成市委、荣成市人民政府

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中共荣成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依法应当由有关党政机关处理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荣成市委、荣成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1、局机关预算(一级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中共荣成市委、荣成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局属事业单位预算(二级预算单位):荣成市社会矛盾受理调处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5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9.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503.6万元,占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支出预算为5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9.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03.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5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9.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精神文明奖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5万元,占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9万元,占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占3%;住房保障(类)支出23.2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7.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7.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85.5万元,占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81.9万元,占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2万元,占5%。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85.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完成工作任务所需支出,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额增加及新增工作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8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额增加,保险基数调整,新增工作人员,社会保障费用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和其他保障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额增加,保险基数调整,新增工作人员,医疗保障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额增加,保险基数调整,新增工作人员,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03.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多。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49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额、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1名。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采购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预算申报期,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件、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5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信访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含局机关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0.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中共荣成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批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信访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有关规定,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的措施为秘密级国家秘密,与之相关的专项经费应严格保密,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附件:

信访局2018年荣成市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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