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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粮食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

时间:2018年02月11日 00:0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2018年

荣成市粮食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荣成市粮食局主要职能

  (一)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划和地方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购销有关工作,保障驻军和城乡居民的粮食供应。

  (三)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储备粮库资产管理和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六)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建议,参与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

  (七)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建设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承办粮食收购许可资格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29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2.5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预算为29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5万元,占94%,项目支出18万元,占6%。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9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2.4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5万元,占100%。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8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1万元,占8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万元,占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6万元,占3.0%;住房保障(类)支出15.3万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1万元,占8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万元,占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6万元,占3.0%;住房保障(类)支出15.3万元,占5.2%。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完成工作任务所需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额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项)支出18万元,主要反映用于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粮食监督检查及社会统计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了一名同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项)支出8.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障支出比,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了一名同志。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3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一名同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74.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6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粮食监督检查及社会统计专项经费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粮食局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预算申报期,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件、套)。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粮食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荣成市粮食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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